升學機構用「臺大」推課程!臺灣大學「商標權遭侵害」提告獲賠百萬

臺灣大學控告高雄某升學機構使用「臺大文字,推出各式升學課程有損學校商標權。(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徐愷昕臺北報導

高雄某升學機構班將「臺大」、「TAIDA」等文字用於其教學平臺及課程產品中,國立臺灣大學發現後覺得學校歷史悠久的商標權遭侵害,認爲此升學機構有誤導消費者、混淆視聽之虞,對此提告求償300萬元,並要求對方不得再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結判該升學機構須賠償臺灣大學100萬元。

國立臺灣大學主張,學校創校至今已長達90年,是臺灣最高學府世界知名頂尖大學,聲譽卓着且名聞遐邇,而「臺大」不僅是學校簡稱,更已成爲知名度識別性極高的著名商標

▲高雄某教育機構以「臺大」命名,涉犯商標權挨告。(圖/翻攝教育機構官網

臺灣大學控訴,高雄某一升學機構未經他們同意,就擅自擅自將「臺大」、「TAIDA 」、「臺大數位學院」、「臺大數位科技學院」等文字使用於補習班及線上教學平臺中,足以讓消費者混淆,甚至減損「臺大」商標的識別性及信譽、嚴重侵害學校商標權,而校方早在2018年11月就已發函要求該機構除去並停止使用,但對方卻否認有侵權事實,至今仍使用中,故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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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該升學機構辯稱,補習班提供的產品及服務與臺大的專業學術兩者間有明顯區隔,消費者根本不會因此受混淆,至於他們會使用,僅是想向消費者表示,服務能協助學員透過升學考試進入「臺大」等優秀學府就讀,沒有要讓消費者誤認產品來源與臺灣大學有關

該升學機構再提出「臺大眼鏡」、「臺大土地重劃」、「臺大小博士」等公司商標名稱,表示其他公司單位也都是這樣運用卻沒有侵權,質疑臺灣大學標準不一。

智慧財產權法院審理時認爲,該升學機構在網站使用含有「臺大」、「TAI-DA」等文字侵害商標權屬實,且他們所販售的線上課程及講義都是以專攻考試爲取向,並非教育研究,使用在其中確實有損「臺大」本身的品質形象,讓人產生貶抑或負面的聯想;另有關其他機構也以此命名的部分法官認爲不同領域上使用相關文字,並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審結判升學機構敗訴,須賠償臺灣大學100萬元較爲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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