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茅臺狀告北京二鍋頭商標包裝侵權索賠30萬元
紅星資本局4月11日消息,據公開信息,近日,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人民法院向北京二鍋頭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送達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600519.SH)與該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起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等。
內容顯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北京二鍋頭酒業公司立即停止生產及銷售名爲“北京二鍋頭酒”的仿冒侵權產品,停止對其享有的“貴州茅臺酒”圖形商標的侵權行爲,賠償貴州茅臺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30萬元,並在四川日報上公開登報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法院定於6月5日開庭審理此案。
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北京二鍋頭酒業公司立即停止生產及銷售名爲“北京二鍋頭酒”的仿冒侵權產品,停止對其享有的“貴州茅臺酒”圖形商標的侵權行爲,賠償貴州茅臺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30萬元,並在四川日報上公開登報賠禮道歉,消除不良影響。
據中國商標網顯示,貴州茅臺認爲北京二鍋頭涉嫌侵權的商標分別爲第284526號、第10195657號、第34474107號、第14012530號商標。
官網顯示,當前北京二鍋頭旗下有永豐牌、京王子、北京二鍋頭、永豐酒坊等系列產品。案件涉及包裝侵權產品指的應該是“北京二鍋頭”系列。
編輯 肖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