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李慶華涉貪「2度未出庭」 法官:將依法通緝
前立委李慶華涉嫌在任期內,利用人頭向立法院詐領助理費532萬餘元,並以此來支付給妻子的贍養費和出國旅遊的費用,因此被依貪污等罪起訴,但日前法院開庭時李慶華卻無故未到,而今日再開庭,他也同樣沒有出現,恐因此被法院通緝。
李慶華涉嫌用人頭帳戶,要辦公室殷姓主任等人,擔任掛名的人頭助理,每月向立法院申報公費助理補助費2萬到8萬元不等,總計共詐領了532萬餘元。李慶華在檢方偵訊時辯稱,不知道有這件事,並表示帳戶一事都是交給殷姓主任安排處理,但檢方比對帳戶裡的交易明細等,認定他知情,因此依法將他起訴。
李慶華被起訴後,卻2度開庭未到。對此,法官諭知,將會確認他有沒有在監或出入境紀錄,如果都沒有,等拘票回來後,將會依法對他發佈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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