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協商處理4涉貪立委 立法院:正在等法院函文

記者徐政璿/臺北報導

臺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疑涉收賄案,21日偵查終結,4名現任立委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北檢將於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說明。這將是國會全面改選後,首次遇到現任立委遭羈押。至於立法院是否會在會期中同意繼續羈押立委,立法院也破天荒地決定儘快召集朝野協商處理這件事。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立法委員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立法院的會期每年2次,分別是每年2月至5月底,以及9月至12月底的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得依法延長會期,本次立院會期已經在18日開議。

林志嘉21日下午受訪表示,可能要等到法院看有沒有要進一步動作,如果沒有要再延押,或是其他動作,「也許就一定要給我們文,讓我們做同意與否的決定。」

至於召集朝野協商一事,林志嘉說,「看是要延押等等,依憲法會行文給我們,做許可與否的決定。」是否在當天立刻召開,他說,要看法院的裁決,也許不是要延押,也許是延押,立法院無法事先判定。

▼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趙正宇疑涉貪情況。(圖/記者曾梓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