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涉貪 桃檢第2度搜索被法院撤銷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3月29日指揮調查北機站搜索調查局專員徐宿良住處,搜索名牌包等物品。(檢方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桃園地檢署偵辦調查局專員徐宿良涉貪案,3月29日請票搜索徐住處等4處地點偵訊後認爲有必要,檢察官4月2日逕行指揮搜索李翠萍住處,事後向桃園地方法院報請核備,但院方認爲難爲適法,應予撤銷。

桃園地檢署說明,3月29日搜索後,認爲因案情發展需要,有急迫情形,基於必要性。4月2日對徐姓調查官住處實施逕行搜索,事後依法陳報桃園地方法院。對於遭法院撤銷,將正式裁定後補充釋明理由提起抗告

桃院認爲,檢察官僅提供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收據、扣押物品目錄表,但未見檢察官釋明李的犯罪嫌疑爲何,也未釋明有何急迫情況證據有僞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之虞,得逕行搜索。因此無從憑資料認定有的必要,應予撤銷。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