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條例》憲法法庭開庭辯論 聲請法官均迴避未出庭
▲黨產條例是否違憲?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司法院長許宗力擔任審判長。(圖/翻攝司法院網頁)
對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簡稱黨產條例)是否違憲?司法院大法官於30日上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而本案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中的2個合議庭法官提出聲請,北高行的9名法官爲了避免「球員兼裁判」之嫌,這次並未出庭陳述意見,創下聲請人未出席憲法法庭的首例。
本件憲法法庭聲請案件,乃因民進黨政府於2016年通過黨產條例後,併成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簡稱黨產會)。黨產會隨即對國民黨與其下的中投公司、欣裕臺公司等,做出多項處分。國民黨等組織則打起行政官司反制,最後受理訴訟的北高行法官,纔會聲請釋憲。
至於本次言詞辯論庭中,提出聲請的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第四庭、第六庭,2個合議庭法官最後均未出席,創下憲法法庭聲請人未出席陳述意見的司法首例。此外,本次憲法法庭出庭者包含黨產會主委林峰正,關係人爲欣裕臺、中投、國民黨及婦聯會代表,鑑定人爲張嘉尹及董保城、劉靜怡教授及黃丞儀副研究員。
其中鑑定人董保城,直接批評黨產會就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欠缺民主正當性。「我國的黨產會成員13個人,全部都是由行政院院長任命,沒有組織主張、沒有政黨相關附隨組織代表,更沒有經過國會的同意,欠缺民主的正當性。我們可以看看黨產會的運作,我國黨產會欠缺民主正當性,不超然也不公正。」
而黨產會主委林峰正也親上火線,從轉型正義的角度出發,請求大法官宣告合憲。「黨國不分的狀態之下執政的政黨,不當取得的財產要怎麼回覆的問題,這個不是臺灣所獨有的,這是世界各國都在這樣處理,所以黨產處理,一定是轉型正義重要的一環,相關學者專家的會議記錄,法務部通通拒絕提供,今天到底有哪些大法官,曾經參與黨產條例的制定過程,甚至他們的意見成爲法條的內容,今天卻沒有迴避這個其實是,影響今天整個釋憲公正性的問題。」
本案除了北高行的法官主動迴避不出席以外,15名大法官中,4名大法官許宗力、黃瑞明、蔡宗珍、許志雄,也都提出迴避;但大法官書記處認爲他們並非釋憲案當事人,駁回4名大法官迴避的請求,4人仍出席審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