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券商罰單扎堆:中金等三龍頭同日遭罰,民生證券接連收監管函
2024年行至年尾,在壓實中介機構責任的嚴監管背景下,這一年裡,資本市場“看門人”屢屢吃罰單。時值年末,龍頭券商的罰單仍接連而至。
中金公司20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在思爾芯科創板IPO項目中未勤勉盡責,證監會對中金公司及兩名保薦代表人給予警告,合計罰沒1100萬。同日,中信證券、招商證券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二者均存在經紀業務、場外衍生品業務管理不足的問題。
包括上述幾家在內,本月以來,華鑫證券、華金證券等也吃了罰單,事發經紀業務制度不完善、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投資管理不規範等。
民生證券在本月被滬深交易所連續“點名”,均因IPO項目違規而起,先是因福特科技科創板IPO項目被上交所監管警示,日前又因恆業微晶創業板IPO項目被深交所書面警示。
三家龍頭券商同日被罰
思爾芯IPO欺詐發行案是新《證券法》實施以來,發行人在提交申報材料後、未獲註冊前,證監會查辦的首例欺詐發行案件,也是首單對發行人“拉黑”5年的處罰。
早在2021年8月,思爾芯提交科創板上市申請,同年12月被抽中現場檢查。證監會在檢查中發現該公司涉嫌虛增收入,在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等。
雖然在一年之後的2022年7月,思爾芯以撤單終止了IPO之路,但針對思爾芯和中介機構的追責持續推進。
今年年初,證監會對思爾芯欺詐發行作出行政處罰,公司及相關責任人被處以1650萬元罰款。6月,上交所也對思爾芯及多名時任高管作出紀律處分,包括5年內不接受思爾芯提交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
9月底,因在該項目中未勤勉盡責,保薦機構中金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次月證監會出具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金公司此次披露,證監會於20日對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及兩名保代給予警告,合計罰沒1100萬。
同日,深圳證監局披露了三則監管措施決定,對中信證券、招商證券、華鑫證券分別出具警示函。整體來看,3家券商此次被罰均事因經紀業務管理存在不足。
例如,招商證券被指出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是經紀業務管理方面,部分業務制度未及時修訂完善,個別營銷人員在互聯網平臺從事客戶招攬服務或向普通投資者推薦高於自身風險等級的金融產品;二是場外衍生品業務管理方面,制度體系化不足,業務隔離不到位。
中信證券也存在經紀業務、場外衍生品業務的管理問題,包括在衍生品交易准入環節,對於部分交易對手的真實身份識別、關聯關係的核查不深入,落實適當性管理要求不到位等。
華鑫證券的經紀業務方面則存在績效考覈問題,深交所提出,該項業務從業人員績效考覈和薪酬分配執行未充分反映合規管理和廉潔從業要求。同時,華鑫證券個別投資者適當性測試結果存在異常,但公司未採取相應措施瞭解並提示風險。
民生證券連“吃”交易所罰單
本月以來,券商罰單密集下發,除上述三家之外,第一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瑞信證券、民生證券、華金證券等多家券商也被罰。
其中,民生證券在一個月時間裡先後被滬深交易所連續“點名”。
12月20日,深交所披露了民生證券的監管函,並對該機構的兩名保薦代表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據深交所,民生證券在恆業微晶首發上市的項目保薦過程中存在多個違規行爲,包括未對發行人研發管理、採購付款等內部控制情況進行充分覈查;未督促發行人充分、準確披露主營業務收入結構、主要經營模式以及關聯交易必要性、公允性等信息。
早在兩年前,2022年12月下旬,恆業微晶創業板上市申請獲深交所受理,保薦券商爲民生證券。此後到去年8月下旬,深交所發出第二輪問詢函。
去年1月,恆業微晶曾被抽中現場檢查。最終,在IPO獲受理近一年後,去年11月初,恆業微晶IPO被終止審覈,原因是撤材料。
IPO“申報即擔責”背景下,監管對撤單項目也嚴厲追責。
深交所此次披露,證監會現場檢查發現,恆業微晶在報告期內存在直接貿易和關聯銷售、關聯採購等情況,但未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上述情況的合理性、公允性等。
此次,深交所要求民生證券進行整改及內部追責,並限期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兩名保薦代表人被通報批評。
就在本月月初,民生證券被上交所監管警示,事發福特科IPO項目。
據上交所12月6日消息,福特科資金佔用、研發人員及研發投入等事項經上交所多輪問詢,保薦人未能勤勉盡責,開展覈查工作不到位、不充分、不審慎,導致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違反了多項規定,上交所決定對民生證券予以監管警示。
2021年6月,福特科的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受理,經過兩輪問詢後,當年12月底該公司過會。
2022年1月,福特科提交註冊。但一年之後,去年4月初,該公司撤回註冊申請文件,上交所對其終止發行註冊程序。
上交所此次披露,民生證券在福特科IPO項目中存在兩方面違規,一是未完整、充分覈查發行人涉及資金佔用事項;二是未充分覈查發行人研發人員、研發投入相關信息披露。
對此,上交所對民生證券予以監管警示,並要求公司進行整改,對照相關問題進行內部追責,限期內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對違法行爲全方位立體化追責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部分券商近期已多次被罰。
一個多月前,中信證券等多家券商齊遭監管“點名”。
11月15日,渤海證券、浙商證券同日“吃罰單”,被證監會或地方證監局處罰。其中,前者因此前的股權財務顧問業務未勤勉盡責被罰;後者因投行業務盡調履職不到位、保薦費低價競爭被罰,2名保代也被責令改正。
上述兩家之外,當月,中信證券、東吳證券也先後遭罰,均事發投行業務違規。
其中,中信證券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事發皓吉達創業板IPO項目,該公司已於今年4月因撤材料而終止上市審覈;因國美通訊、紫鑫藥業兩宗定增舊案,東吳證券及公司4名保代合計被罰沒超千萬。
監管層面,臨近歲末年初,監管對中介機構違法行爲的處罰依舊保持高壓態勢。
就在近期,美尚生態案、金通靈案投資者訴賠有新進展,南京中院、深圳中院分別就金通靈、美尚生態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普通代表人訴訟程序審理,投資者服務中心發佈公告,表示將依法分別接受50名以上投資者特別授權,申請參加訴訟並轉換爲特別代表人訴訟程序。
對此,證監會20日晚間表示,支持依法推進這兩起案件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工作。證監會同時稱,堅持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突出懲、防、治並舉,將持續會同有關方面加大對證券違法犯罪行爲的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