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妻砍人搞黑社會:黑白兩道通吃 沒有事擺不平
(原標題:起底吉林劉立軍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涉及12項罪名涉案金額超過3億元)
法制日報消息,“他們通過威脅、恐嚇、拉橫幅等手段,強迫我把兒子名下的住房用來抵債,導致一家人無處容身,父母因爲受不了打擊,害怕拖累我上吊自殺。”說起自己的遭遇,林有財泣不成聲。
曾經的林有財住別墅、開路虎,在吉林省榆樹市也是響噹噹企業家。如今,不僅變賣所有家產,還欠了不少外債,林有財說這一切都拜劉立軍所賜。
在合法“外衣”掩蓋下,多年來,劉立軍等人向榆樹市多名房地產開發商及其他經營者高息放貸,設置高額抵押物,在催收欠款時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肆意確定抵押物價格及還款期限,強佔抵押物及被害人的其他財產,攫取鉅額經濟利益。
劉立軍黑社會性質組織一審宣判現場。
10月19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劉立軍等23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至此,盤踞在吉林省榆樹市多年的黑社會組織被連根拔起。劉立軍黑社會性質組織隱蔽性、迷惑性強,“保護傘”衆多,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行賄罪等12項罪名,涉案資產3億餘元。
榆樹“狠人”惡名立威
在榆樹劉立軍的名字或許沒多少人聽過,但提起“老高子”卻無人不知。
上世紀80年代初,劉立軍夥同社會閒散人員在榆樹爲非作惡,因犯流氓罪入獄7年。刑滿釋放後,劉立軍絲毫沒有收斂,仍積極參與違法犯罪活動。
1991年,劉立軍與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徐大偉等人侵入黑龍江省五常市李玉春家,持刀威脅、逼迫李玉春,強行將其妻子帶走。1993年,又與徐大偉、徐懷玉等人“火拼”,劉立軍持刀將徐懷玉頭部砍傷,社會影響惡劣。
1993年,安洪臣、劉立軍因瑣事與隋殿昌產生矛盾。安洪臣攜帶斧頭、尖刀等工具與劉立軍、徐懷玉、王明哲來到榆樹市火車站附近隋殿昌的住處,劉立軍持事先準備好的木棒、安洪臣持刀共同追打隋殿昌,劉立軍用木棒毆打隋殿昌,安洪臣持刀捅刺隋殿昌,最終隋殿昌因胸部刺創致心臟破裂出血死亡。
隨着勢力不斷壯大,2009年,劉立軍作爲實際控制人、以其妻子谷林榮爲法定代表人註冊成立榆樹市天諾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劉立軍等人以小額貸款公司爲幌子,不斷利用其積累的資金向外高利放貸、暴力討債,逐漸形成了較爲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多年的“打打殺殺”劣跡讓當地百姓“聞風喪膽”,犯罪組織利用劉立軍的惡名,上門敲打、威逼恐嚇,很多被害人即便遭受侵害也不敢報案,害怕受到二次傷害。
“劉立軍黑白兩道通吃、手眼通天,在榆樹沒有擺不平的事情。有一次,公安機關向我詢問他暴力討債情況,劉立軍威脅讓我‘配合’別亂說話,我害怕被打擊報復,不敢向公安機關舉報。”林有財說。
主犯劉立軍被公安機關抓獲。
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偵辦人員告訴記者:“劉立軍黑社會性質組織內部分工明確,劉立軍決定組織內的全部事務、控制支配組織資產、指揮組織成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張洪濤組織其他成員對外放貸、非法討債,實施具體違法犯罪活動,谷林榮負責管理組織賬目及資金,李廷俊作爲‘管家’,負責組織的內部事務。”
爲實現對組織成員的控制和管理,劉立軍以“開工資”、“招攬工程”、“共同放貸”、爲組織成員家屬安排工作等方式,使組織成員依附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獲取利益。
合法“外衣”作掩護
早年的“進宮”經歷,讓劉立軍熟悉刑事法律政策,成功遊走於法律邊緣多年。
“認定的30餘起犯罪事實,多采用拉條幅、發短信恐嚇、打騷擾電話等軟暴力手段進行,犯罪方式迷惑性強。”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辦案人員介紹說。
該組織是通過設置高額抵押物,在催收欠款時以暴力、軟暴力相結合的方式,威脅、恐嚇、滋擾被害人,肆意確定抵押物價格及還款期限,勒索財物、強佔抵押物及被害人的其他財產,非法強佔經營者的鉅額資產。
查獲劉立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部分現金。
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劉立軍向王會良放高利貸共計2180萬元。截至2016年4月,王會良已向劉立軍償還欠款本金及利息2629萬元。但劉立軍仍以被害人王會良欠其本息共計2000餘萬元爲由,強迫王會良用價值600餘萬元的土地抵債。隨後,劉立軍又指使張洪濤利用虛假的房屋買賣合同及房屋繳費憑證等材料,強迫王會良將榆樹市舒心家園小區價值1400餘萬元的八套房產抵頂其所謂欠款。
很多開發商深受其害,卻敢怒不敢言。如果不答應劉立軍的抵債方案,他就會指使組織成員採取封鎖辦公樓、在售樓處懸掛條幅、在銷售的商鋪安裝捲簾門等手段討債,導致樓盤無法銷售。
“該犯罪組織依託小額貸款公司,通過貸款、約定利息等貌似民間借貸的合法方式,取得被害人財物。但從實質上看,小額貸款均爲高利貸,並設置高額抵押物,當被害人未能償還時,則通過非法討債方式強行低價以物抵債。這些案件民刑交叉,法律關係複雜,給案件偵辦和審理帶來一定難度。”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告訴記者。
主犯劉立軍接受審訊。
“保護傘”下掩蓋罪行
2017年3月,榆樹市公安局收到被害羣衆關於劉立軍、張洪濤爲首的黑惡勢力舉報信,時任榆樹市公安局副局長李建國將線索交給刑事偵查大隊重案中隊調查處理。調查期間,劉立軍聽到了風吹草動,指使徐鎮向李建國行賄。在沒有深入調查的情況下,李建國草草結案,犯罪行爲得以繼續。
2018年1月,榆樹市公安局將組織成員李廷俊等人刑事拘留,劉立軍得知消息後潛逃。隨後,指使蘇井秀將90萬元交給時任榆樹市人民檢察院檢務管理部副部長金鑫用於“平事”。後金鑫打探,得知李廷俊將會被批捕,將90萬元退給蘇井秀。
劉立軍、張洪濤二人被列爲網上在逃人員,身爲榆樹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追逃中隊指導員閆曉亮故意隱瞞劉立軍等人的藏匿線索,私下與張洪濤等人秘密會面,並將張洪濤使用的5張不記名電話卡號碼通過中間人,轉交給劉立軍,幫助二人建立聯繫,嚴重阻礙案件偵破工作進行。
“劉立軍在當地盤踞多年,樹大根深,拉攏腐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形成龐大關係網,爲其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方便條件和非法保護,嚴重破壞當地房地產行業、金融行業的秩序,造成惡劣影響。”長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偵辦人員說。
榆樹市政協原主席馬光、原常務副市長趙國軍、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李建國……目前,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腐涉傘”及失職失責問題46人,其中涉黑腐敗問題8人,充當“保護傘”問題14人,失職失責問題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