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電子票據與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報記者 萬靜
近日財政部發布決定,對《財政票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修改,其中增加財政電子票據管理內容,規範相關管理流程,明確提出財政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內容。
電子票據有法可依
據統計,截至2020年6月底,全國累計開出財政電子票據4億多份,涉及金額近萬億元,覆蓋了所有行業和票據種類。
財政票據,是指由財政部門監(印)制、發放、管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務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收取政府非稅收入或者從事非營利性活動收取財物時,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具的憑證。
“隨着改革不斷推進,財政電子票據法律地位不明確的問題逐漸凸顯,《辦法》中的部分規定也逐漸難以適應改革和現實工作需要。”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爲進一步加強財政票據管理和財務監督,適應數字中國、數字政府及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需要,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全面實行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要求,需要對《辦法》進行修改。
值得關注的是,爲使財政電子票據的管理有法可依,新規增加了財政電子票據的有關內容,並對電子票據使用管理全流程進行了規範。新規明確電子票據的法律地位,規定“財政電子票據和紙質票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財會監督、審計監督等的重要依據”。各有關單位(如醫保部門、商業保險單位)可以將財政電子票據作爲報銷入賬和電子歸檔的合法憑證。
業內專家分析認爲,運用互聯網、移動智能等信息技術手段,推廣運用財政電子票據,有助於規範行政事業單位收費行爲,構建便民利民的財政票據社會服務體系。
產生重大行業影響
財政票據電子化已經成爲大勢所趨,但如何規範使用,讓大家全面接受還存在問題,其中就涉及到法律效力、真僞查驗、數據標準、歸檔管理等多個方面。例如,在電子票據的推廣初期,就存在歸檔時仍然需要打印出來的問題。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隨着改革不斷推進,財政電子票據法律地位不明確的問題逐漸凸顯。因此通過對財政電子票據管理進行頂層設計、統一規劃,有利於促進財政電子票據順暢流轉、安全傳輸、規範使用、便捷查詢。
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工作早從3年前就已經開始了。2017年6月,財政部發布的《關於穩步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試點方案》提出,要實現財政電子票據開具、管理、傳輸、查詢、存儲、報銷入賬和社會化應用等全流程無紙化電子控制。即以數字信息代替紙質文件、以電子簽名代替手工簽章。
2018年11月,財政部發布《關於全面推開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要求將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推廣至所在地區的全部單位和全部財政票據種類。財政電子票據試點單位應將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推廣至全部財政票據種類。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認爲,與傳統發票相比,電子發票具有明顯的優越性:第一,節省商家的成本,一方面是發票製作、開具的成本,另一方面是發票的寄送成本,這點對電商類企業非常重要;第二,假髮票可能會因此絕跡,長期困擾會計做賬的難題將得到根治;第三,開具發票的門檻降低了,開發票不再是難題,以票控稅會得到更好貫徹。報銷不用貼發票,會減少巨大的工作量,報銷的人輕鬆了,財務人員也輕鬆了。電子發票的出現,讓信息的讀取、識別、鑑定變得非常便利、快速。一張發票的信息,與財務軟件將實現無縫對接,大大減少之前的人工審覈,單據的審覈更多采用電子化,而電子化審覈離人工智能越來越近。可見,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會對我國財會行業產生巨大的影響力。
公衆享受改革紅利
據瞭解,爲使財政電子票據的管理有法可依,修改後的《辦法》對電子票據使用管理全流程進行了詳細規範。
比如明確電子票據特徵和數據標準等內容,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按照統一的財政電子票據數據標準,生成、傳輸、存儲和查驗財政電子票據,並通過有關票據公共服務平臺提供財政電子票據真僞查驗服務。
同時規範電子票據開具及傳輸有關要求,財政票據使用單位應當確保電子票據及其元數據自形成起完整無缺、來源可靠,未被非法更改,傳輸過程中發生的形式變化不得影響財政電子票據內容的真實、完整。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明確電子票據的歸檔管理,要求財政票據使用單位和付款單位準確、完整、有效接收和讀取財政電子票據,並按照會計信息化和會計檔案等有關管理要求歸檔入賬。
施正文介紹說,財政部早前公佈的《關於推進財政票據電子化改革的方案》就提出,依託計算機和網絡技術手段,對財政票據申請、印製、登記、入庫、核發、出庫、使用、繳庫、保管、覈銷、審驗、銷燬等實行全程監管。系統管理範圍應涵蓋政府非稅收入票據、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捐贈票據、醫療收費票據、社團會費票據等所有財政票據,具有電子開票、自動覈銷、資金監管、統計分析等功能。同時建立統一的財政票據管理信息數據庫和信息交流管理平臺,實現財政票據電子信息防僞,實現與收入收繳、銀行、國庫等系統的互聯互通,滿足政府非稅收入徵管和財政票據管理需求。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下一步財政部將抓好全國財政票據統一工作。督促地方財政部門儘快按照修改後《辦法》規定,實行全國統一的財政票據式樣、編碼規則和財政電子票據數據標準;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儘快將財政電子票據全面接入全國統一的財政電子票據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全國聯網,做到財政電子票據一個入口查驗真僞和查詢狀態。同時要繼續深化推進財政電子票據改革。督促部分改革滯後地區加快改革速度。要求改革進展較快地區積極開展財政電子票據入賬報銷和應用試點工作,儘快實現財政電子票據開具、流轉、傳輸、報銷、入賬和歸檔全流程電子化管理。
“全國實行統一的票據管理制度,依照這一制度,財政電子票據可以實現異地查驗、異地報銷。要使財政電子票據改革切實便利社會公衆,讓社會公衆充分享受改革紅利。”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