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車禍直擊!臺南20歲男無照酒駕 21歲剛下班護理師遭撞命危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安南區慶和路2段與長和路1段路口,1日凌晨1時40分許發生自小客車機車車禍,20歲無照溫姓男子駕車,遇閃光紅燈交通號誌疑未禮讓,與下班後騎乘機車的21歲鍾姓女護士發生車禍,鍾女傷勢嚴重送安南醫院急救,有生命危險,溫男酒測值爲0.31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臺南市安南區慶和路2段與長和路1段路口,凌晨發生自小客車與機車車禍,20歲無照溫姓男子酒駕肇事,21歲鍾姓女護士傷勢嚴重送醫急救有生命危險。(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臺南市警分局警方指出,案發後警方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發現自小客車駕駛爲20歲溫姓男子(職業工,尚未考照),溫男表示他於住處飲酒後,開車前往永康鹽行夜市,返回住處途中沿慶路由南往北行駛欲穿越長和路時,遇閃光紅燈交通號誌,與下班後騎乘機車沿長和路西向東方向行駛的21歲鍾姓女護士發生事故

強大的撞擊力,讓鍾女機車車體幾乎全毀,破碎零件四散飛噴,鍾女傷勢嚴重,經消防局救護車送往安南醫院救治有生命危險,溫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爲0.31MG/L,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法辦。另依道交條例21條1項1款,自小客車無照駕駛,告發8400元罰單。警方說,酒駕部分汽車駕駛人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駕駛執照1年至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警三分局表示,酒後駕車害人害己,縱使政府已修法提高酒駕之罰則,配合警察機關強力執法,酒駕肇事憾事仍層出不窮,爲有效降低酒後駕車肇事發生,臺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於11月26日至28日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該3日期間,市警三分局查獲5件酒駕公共危險案、取締5件酒駕違規案及1件酒駕拒絕接受酒測,共11件。

警方指出,本起酒駕肇事發生,顯示仍有民衆心存僥倖酒後開車,爲展現「酒駕零容忍」的決心,三分局除於平時規劃取締酒駕執法作爲,更將於12月2日至5日連續4天針對深夜時段易發生肇事路段,持續執行取締酒駕大執法,期能守護市民安全,呼籲駕駛人「酒後不開車,指定駕駛顧安全」,保護自己及他人之生命安全

據市立安南醫院指出,鍾護理師右側身體受嚴重傷害,手腳骨折,尤其是頭部重創,經神經外科醫師緊急手術,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觀察治療中,昏迷指數3,該院爲保護患者腦部,採用低溫療法,這是自費療法,由於鍾護理師家境並不寬裕,後續治療及醫藥費問題,院方全力協助處理,全院同仁會集氣爲她加油,讓患者能平安度過難關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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