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進行畜牧場安全用藥宣導 強化畜牧場藥品自主管理

南市動保處,將進行畜牧場安全用藥宣導,強化畜牧場藥品自主管理。(圖/動保處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爲建立蛋禽業者正確安全用藥觀念、落實蛋品源頭管控及保障食品安全,臺南市動保處在21日上午10時20分至12時30分,在臺南市動保處新營辦公室,舉辦蛋禽業者安全用藥宣導會,邀請屏東科技大學獸醫學系鄭明珠副教授,主講「蛋雞疾病防疫生物安全」,並由動保處同步宣導「產蛋禽安全使用動物用藥品」。

會中召集本次雞蛋芬普尼檢驗陽性場業者、其他蛋禽業者及獸醫師參加。動保處表示,爲了讓蛋禽相關業者,明瞭並遵守動物用藥相關規定及對蛋禽用藥安全有所瞭解,會中主要宣導良好的生物安全與飼養衛生管理,正確診斷疾病與精準投藥,避免細菌抗藥性產生期使蛋禽業者及獸醫師能確實瞭解並遵守用藥規定,避免藥物殘留情事發生,生產衛生安全且高品質的蛋品。

動保處提醒,畜禽水產養殖戶應依規定使用動物用藥品,倘遇有動物罹患疾病時,請洽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或特約獸醫師診治,並請執業獸醫師(佐),開具該動物用合法處方箋,始能買賣及使用動物用藥品,違法用藥及未遵守停藥期規定之業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爲使用來歷不明、未經覈准之動物用藥品,供防治動物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公佈該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違規情節。動保處呼籲畜禽養殖業者應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之規定,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