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進行畜牧場安全用藥宣導 強化畜牧場藥品自主管理
▲臺南市動保處,將進行畜牧場安全用藥宣導,強化畜牧場藥品自主管理。(圖/動保處提供)
爲建立蛋禽業者正確安全用藥觀念、落實蛋品源頭管控及保障食品安全,臺南市動保處在21日上午10時20分至12時30分,在臺南市動保處新營辦公室,舉辦蛋禽業者安全用藥宣導會,邀請屏東科技大學獸醫學系鄭明珠副教授,主講「蛋雞場疾病防疫與生物安全」,並由動保處同步宣導「產蛋禽安全使用動物用藥品」。
會中召集本次雞蛋芬普尼檢驗陽性場業者、其他蛋禽業者及獸醫師參加。動保處表示,爲了讓蛋禽相關業者,明瞭並遵守動物用藥相關規定及對蛋禽用藥安全有所瞭解,會中主要宣導良好的生物安全與飼養衛生管理,正確診斷疾病與精準投藥,避免細菌抗藥性的產生,期使蛋禽業者及獸醫師能確實瞭解並遵守用藥規定,避免藥物殘留情事發生,生產衛生安全且高品質的蛋品。
動保處提醒,畜禽水產養殖戶,應依規定使用動物用藥品,倘遇有動物罹患疾病時,請洽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或特約獸醫師診治,並請執業獸醫師(佐),開具該動物用合法處方箋,始能買賣及使用動物用藥品,違法用藥及未遵守停藥期規定之業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爲使用來歷不明、未經覈准之動物用藥品,供防治動物疾病或調節生理機能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公佈該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動保處呼籲畜禽養殖業者應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之規定,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