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蔣爺”涉開賭場被捕,被指操盤十億資金騙局,投10萬5天賺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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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曾鉅額打賞網紅主播辛巴方丈等人的“神豪蔣某華因涉嫌開設賭場被逮捕,而其背後的刷單團伙,疑似涉及一起估算金額高達十億元的非法集資案。

網紅“蔣爺”,因在快手平臺上給知名主播辛巴刷了50萬的禮物,此舉讓他因“富豪”人設出圈,吸粉數萬人。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他利用投資旗下實業爲由,以高額回報與短投資週期作爲誘餌,引導粉絲向其“投資”。甚至有參與者爲此通過銀行、互聯網借貸平臺等貸款數十萬元。

海寧公安局逮捕通知書

參與“投資”的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給蔣某華“投資”的人多達2000名,總涉案金額高達10億元。但當紅星新聞記者向多位受訪參與者提出,提供與蔣某華的轉賬匯款證據時,他們均無法提供,並稱自己是把錢匯給蔣某華手下工作人員,因此並沒有與蔣某華的直接轉款證明

引誘“做單

投10萬5天得“佣金”850元

40歲的趙女士是一名家庭主婦,她在2019年2月初通過網友認識了網名爲“追風去”的刷單代放。所謂代放,是指刷單環節中,有刷單需求的電商店鋪與虛假消費者之間的中間商。他們負責收到刷單的訂單後,四處網羅期望賺取外快的學生、家庭主婦等羣體扮演虛假消費者。

“追風去”很快給趙女士發來“蔣哥族羣”的入羣邀請,並要求她給價值7840元和11650元的蘋果手機刷單。

參與者們提供的一份“人口常駐登記卡”顯示,“蔣爺”真名爲蔣某華,初中文化程度。趙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2019年初,33歲的蔣某華是淘寶刷單團隊的“掌舵者”,尚未晉升爲快手主播們一擲千金的“神豪”之名。

趙女士以爲,“蔣哥風族羣”和以往參加的刷單羣別無二致,但不到一個月,在2019年2月23日,羣裡的“任務”起了變化,羣內的刷單變成了對蔣某華實體產業的“投資”。蔣某華團隊的“投資模式”簡單直接,只需把錢轉給他的團隊,讓他用來投資旗下產業,到期投資者就能獲得高額利息

多名受訪者提供的規則截圖顯示,蔣某華一夥制定的“投資規則”沿用了以往刷單的語言體系,投資在這裡叫做“做單”,返還的利息叫做“佣金”。羣裡的“做單”規定寫明,每個人每月只允許用一個微信號“做單”,“做單”成本至少1萬元起,分爲1萬、3萬、5萬和10萬四檔,“佣金”隨着檔次提升而增加,不能有萬以下的零頭,每5至6天結算一次“佣金”,週期短、收回利息和本金方便。

早期的刷單規則

做單的“佣金”數額還會不時調整。據趙女士提供的一張朋友圈截圖顯示,2019年5月,蔣某華手下代放“開心”的朋友圈顯示,當時的“佣金”計算方式是,投1萬元,5天后可獲得80元;投資10萬元,5天后可得850元。

趙女士說,早期羣內的成員並不多。2019年8月25日,蔣某華因給快手大V辛巴直播間豪刷50萬元後出名,隨後他又多次打賞辛巴及知名主播方丈,因此積累了自己的粉絲,蔣某華團隊管理的微信羣規模也逐漸壯大,“但不允許我們和羣之外的人說這事,也不允許我們和其他羣的人溝通,提出質疑或者不參與做單的人,都會被踢出去。”趙女士說。

趙女士提供的快手賬號界面截圖顯示,名爲“蔣爺【玩車的】”的快手賬號,擁有39.1萬粉絲,定位在浙江杭州市,但記者在快手,未能檢索到該賬號。經快手內部人士證實,該賬號自2020年6月起就未更新過,快手官方於12月14日封禁此號。這位內部人士表示,該號粉絲量“並不算什麼”,“平常真注意不到這號人物”。

趙女士的轉款記錄

多名參與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蔣某華東窗事發後,他們才得知,除了自己所在羣的成員,還有其他人也參與了“投資”。上述參與者表示,不止“蔣某華風族羣”,蔣某華及其手下代放還組建有“蔣哥直屬羣”、“星空燕窩羣”(下稱“星空羣”)和“孃家羣”,共計4個微信羣。

參與者們整理的一份材料顯示,目前涉及的“投資”參與者人數多達2000人,涉案金額估算在10億元以上。其中有參與者通過銀行、互聯網借貸平臺等貸款十幾萬元甚至數十萬元轉給蔣某華團伙,依靠蔣某華出事前許諾的高額“佣金”來吃利息差。

今年初入羣的網友“C”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向銀行借了10萬元,“按照蔣某華之前承諾的五天分紅的算法,10萬元一個月(我)能拿到3000多元的‘佣金’,還完每月銀行580元的利息,也還有3000元左右。”網友“C”表示,3000元相當於她一個月的工資。

而在“蔣哥直屬羣”的王女士則表示,自己投了90萬元進去,其中通過網絡貸款了40萬元,自己每月4000元的收入只能償還利息,本金部分須靠丈夫和父母償還。

不過,當紅星新聞記者向上述多位“投資”參與者提出,提供與蔣某華的轉賬匯款證據時,他們均無法提供,並稱,自己是把錢匯給蔣某華手下的工作人員的,因此並沒有與蔣某華之間的直接轉款證明。

參與者們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了一份據稱爲蔣某華工作人員的聯絡表。記者據此聯繫上了三名“工作人員”,他們均表示自己已與警方取得聯繫。其中一位稱,自己對蔣某華涉嫌非法集資一事“並不知情”,另一位則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自己“也是被騙了”。

“富豪”人設

宣稱有多個實業,與多位快手大V合作

前述參與“投資”者整理材料顯示,蔣某華曾向參與者們宣稱自己旗下有杭州傑熙傳媒有限公司、青魚公社魚塘魔獸車友俱樂部等實業。

紅星新聞記者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發現,杭州傑熙傳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爲厲凱,該公司註冊資本爲500萬,在股東信息中並未出現蔣某華的名字。

據參與者提供的一張監管綜合信息系統照片顯示,蔣某華的工作單位顯示爲杭州傑熙傳媒有限公司。另外,據趙女士提供的視頻聊天記錄,厲凱自稱是魔獸·車俱會的法人,並且在蔣某華身陷囹圄時,也是他出面告訴投資者“基本可以確保(蔣某華出來)沒問題”。

在“星空羣”裡“做單”的劉先生告訴記者,他曾與其他參與者在11月8日前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江乾區的魔獸·車俱會維權,在車行見到了“星空羣”管理人員石某蘭和上述視頻中出現的厲凱。劉先生告訴紅星新聞,石某蘭向他們承認自己在蔣某華手下工作,而厲凱則表示車行與蔣某華無關,是自己出資開設的。

魔獸車行的工商信息

據記者查詢,該魔獸·車俱會位於杭州市江乾區某地,與杭州魔獸晟行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在營業執照中登記的住所信息一致,而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爲厲凱。紅星新聞記者聯繫上魔獸·車俱會的工作人員,他向記者確認,該車行的法人代表名爲厲凱,但目前“聯繫不上”。

此外,趙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了“蔣氏青魚公社”快手賬號,並表示這就是蔣某華的魚塘。該賬號快手界面顯示,最早一條視頻於2019年6月發佈,內容爲“蔣氏青魚公社開業大吉”。據賬號發佈的快手動態,該公社管理的釣場曾協助當地舉辦釣魚比賽。賬號粉絲羣界面的背景爲“蔣氏青魚公社”的釣魚規則顯示,海寧塘位於浙江省海寧市許村鎮翁埠小學旁。

“蔣氏青魚公社”快手賬號粉絲羣界面

紅星新聞記者在58同城、好釣魚等平臺檢索到有關蔣氏青魚公社的活動信息,活動地址與前述規則顯示地址一致。記者聯繫上58同城上該信息發佈者,其表示他是幫朋友發佈的,目前魚塘已倒閉。

另據天眼查顯示,浙江唐億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曾於2019年9月註冊“蔣氏青魚公社”商標,商標圖案與“蔣氏青魚公社”快手賬號頭像高度相似。該公司負責人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商標註冊未通過,且與快手的蔣某華無關。

多名參與者表示,爲了證明自己的確持有實業,蔣某華會在每年8月組織羣內成員參觀其旗下公司。不僅如此,蔣某華還在羣裡公佈了自己和妻子的身份證、戶口本等信息,趙女士說,蔣某華把自己“曝光了”,一步一步相信他了。

蔣某華在羣裡說自己與辛巴、方丈有合作

多名受訪者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蔣某華及其手下常在羣裡分享快手知名主播辛巴、方丈和小鹿式女友的直播鏈接,爲他們引流。在蔣某華團隊發佈的抽獎活動中,團隊人員曾聲稱獎品來自辛巴和方丈。

“蔣哥孃家羣”內的一張聊天記錄截圖顯示,蔣某華聲稱辛巴屬於“合作方”,還呼籲羣友支持方丈,稱自己是“丈門股東”,丈門則是指以主播方丈爲核心的主播羣體。參與者還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蔣某華偶爾會直播賣貨,還曾聲稱自己在幫方丈賣羽絨服,但“他的人設就是大富豪,不是主播”。

方丈的迴應微博

對於蔣某華入股“丈門”一事,網絡上傳播着一張快手主播方丈的微博截圖:2020年12月12日,方丈表示自己名下的傳媒公司是丈門影視傳媒,8月17日蔣某華給其轉賬的記錄並非是入股,隨後方丈還退回了該筆款項。但紅星新聞記者查詢方丈微博時,發現這條微博內容已不可見。

對於蔣某華與辛巴合作一事,辛巴控股的辛選集團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尚未在公司內部收到對“兩人存在合作關係”一事的迴應。

在與紅星新聞記者談起剛收到“佣金”時的感受,趙女士將其形容爲“掙紅眼了,害怕人家不讓你來做(單)。”另一位參與者則表示,“覺得他(蔣某華)的人設太完美了,不僅與快手平臺的一些名人合作,還有實體,覺得他的資產很雄厚,應該不會來騙我們。”

蔣某華在微信羣中公佈的自己的戶口信息

回憶起此前的事情,參與者們也有所反思。一名“投資者”發公開信表示,面對高額利潤,自己也曾懷疑過這並非正經的投資方式,但參與人數衆多,加之投機心理,使他一再地投入資金,最終淪爲輸家,“在入坑前,但凡較真一點,深究一點,就能夠查到蔣某華的案例,在信息如此發達的今天,我們的信息如此閉塞,讓人瞠目結舌”。

“蔣爺”被抓

警方:因開設賭場罪被捕

參與者網友“C”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據她觀察,“投資”的返利在逐漸減少,“以前他(蔣某華)規定投一萬每輪可以拿到85元的利息,後面就降到80元、75元……”。今年10月,蔣某華再一次調整規則,投資金額爲1萬時,利息降至65元,投資金額爲10萬時,每輪利息降爲700元。

今年10月份的規則

在調整收益規則一個月後,參與者們得知了蔣某華被抓的消息。

王女士在轉述海寧市警方的說法時稱,警方於四五月着手調查蔣某華涉嫌跨境賭博的線索,此後蔣某華得到消息開始逃避抓捕,直到11月6日在杭州市蕭山機場被抓。網友“C”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此期間,羣裡的投資仍未停止。

據參與者提供的一份逮捕通知書顯示,12月9日,經海寧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蔣某華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海寧市公安局正式逮捕。12月17日,海寧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向紅星新聞記者確認,目前蔣某華已因開設賭場罪被捕。

王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已於12月14日向海寧警方就蔣某華涉嫌非法集資案報案,但目前尚未立案。

而對於集資一事,警方建議參與者應先在所在地報案、提交材料,之後全國公安系統會收集整合相關信息。

研究金融犯罪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新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案涉嫌非法集資,但具體到罪名,應分兩種情況判斷,“若公安有證據證明,他們(蔣的團伙)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那麼可能就是涉嫌集資詐騙罪;如果證據證明(該案)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時,這表明投資人有一定的清醒認識,因爲他看見高利回報,把自己的錢砸進去了。”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的葛昂律師也認同上述觀點,並表示,在涉嫌刑事犯罪的情況下,參與者們儘可能成立一個投資人委員會,收集信息、組織名錄,然後派出代表跟公安溝通、報警。

紅星新聞記者 沈杏怡 實習生 陳怡帆

編輯 張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