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激活市場活力 大灣區銀行保險業機構 和高管准入方式大幅簡化
富於創新的金融樞紐需要有活力的金融政策作爲支撐。上海證券報記者昨日獲悉,在銀保監會政策支持下,廣東銀保監局近期將自貿區簡政放權政策複製推廣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8市(不含深圳,下同),並配套印發《關於簡化粵港澳大灣區銀行保險相關機構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
這是全國首個將省內自貿區銀行業保險業簡政放權政策全面複製推廣到省內主要區域的案例,是粵港澳大灣區在重要改革中先行先試的有益嘗試。
本次將自貿區政策複製推廣至大灣區內地8市,將實現“三大轉變”。
一是政策惠及面明顯擴大。政策適用地域範圍比原來擴大500多倍,政策惠及的銀行和保險機構佔廣東銀保監局轄內機構數量的比重,由原先自貿區內的不足1%擴大至超過50%;涵蓋機構類型由6類擴大至12類,基本覆蓋轄內主要銀行保險機構類型。
二是銀行保險機構運營靈活度增加。隨着新政策的實施,大灣區內銀行保險機構只需報告或備案相關事項,即可按自主計劃開展機構設立、高管任免等工作,便於銀行保險機構根據市場需求靈活調整經營策略,提升金融服務效率。
三是政策執行便利度進一步提升。本次出臺的《實施細則》明示了相關事項的適用範圍和時限,明確了機構提交備案或報告材料的目錄和格式,確保政策要求公開透明,有助於吸引銀行保險機構根據自身戰略發展規劃在大灣區展業,不斷豐富金融供給,支持大灣區建設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