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負"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加減法問題!
3月1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在談到“減負”問題時說,這裡我要講清楚一些概念,一個是什麼叫負擔?我們講減輕學生的學業負擔,指的是違背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超出教學大綱、額外增加的這一部分。在這以內的,我們把它叫做課業、學業,叫做必須付出的努力。
長期以來,人們對“減負”有一種片面認識,認爲“減負”就是降低課程教材的難度、減少考試科目和降低考試難度、嚴格控制教學和學習時間等。事實上,課程、教材、考試只要不超出教學大綱規定的難度就不能算作負擔,相反,如果達不到相應的難度反而會降低人才培養的質量。考試科目、教學和學習的時間,這些都是國家根據青少年身心發展的規律作出的規定,如果隨意減少,學校就難以完成既定的教學任務,達不到預期的教育目標。
因此,“減負”絕不是一個簡單的加減法問題,而是如陳部長所言,要尊重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減掉那些超出教學大綱、額外增加的負擔。有鑑於此,我認爲,“減負”不是在課程、教材、考試等方面修修補補,而應當尊重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在培養學生學習興趣上下功夫,讓學生在規定的課業、學業內付出努力,進而學得輕鬆、學得愉快。
只要對教育規律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學生對自己感興趣的事情無論怎麼學也不會產生負擔。一個對物理着迷的學生,即使物理再難學,也能在學習中找到極大樂趣。相反,一個討厭物理的學生,即使讓他做一道最簡單的物理題,對他來說也是負擔。因此,要真正減輕學生的學業負擔,教師應在激發學生學科學習興趣上下功夫,而不簡單地降低教學難度。況且,據有關專家研究顯示,我們國家的課程難度也並非太大,與發達國家相比只佔中上游水平。
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既要靠家長和教師的科學引導,也要靠學生自己。教師在教學中要善於採用目標激勵法、情境激勵法、好奇心激勵法、賞識激勵法等,激發學生的學習潛能和對知識的探究慾望,培養學生的學科學習興趣。教師在引導學生掌握知識的同時,要教給學生科學的學習方法和思維方法。有了方法這把鑰匙,學生學習中遇到的難題就能迎刃而解,進而不斷體驗到學習的快樂,越學越有興趣。此外,教師和家長還要善於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葉聖陶先生曾說:“教育就是培養習慣。”學生一旦養成了良好的學習習慣,可以在沒有家長和老師監督的情況下將學習視爲一種生活的常態,自覺主動地投入學習,學習就會變得越來越輕鬆。
興趣還要靠學生自己培養和保持。孔子說:“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有些學習成績突出的學生,看上去智力並不比別人好多少,但他們靠自己的努力掌握了科學的學習方法,養成了良好的學習習慣,形成了濃厚的學習興趣,尤其是在學習上遇到困難和挫折的時候,他們能保持良好的心態,善於總結得失,在逆境中看到希望,最終脫穎而出。因此,在培養學習興趣的過程中,學生是內因,教師和家長的引導是外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