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觀光處長涉收賄 移送北檢漏夜復訊
花蓮縣觀光處處長陳又珍等人被檢舉在採購案中收賄,檢調7日兵分13處搜索,約談陳又珍等人,陳女在深夜移送臺北地檢署漏夜復訊。
臺北地檢署指出,接獲檢舉指花蓮縣觀光處招標「七星潭特色漁村工程案」,陳又珍等人疑向廠商收取回扣、圖利廠商,涉嫌貪污。陳又珍疑似透過大學教授當掮客,與圍標集團勾結,從超過千萬元的標案中收取上百萬元回扣。
檢調監聽發現,確實有一名教授擔任中間人,協助他的學生、某特定公司順利拿到花蓮縣政府的公共工程標案,另也查出這名教授的一名同學在經濟部礦務局擔任採購,涉嫌遊說廠商行賄。
臺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鄧媛6日下午到花蓮部署,7日上午帶隊搜索花蓮縣政府觀光處,查扣大批資料並帶走陳女;此外,鄧媛指揮台北巿調查處、花蓮縣調查站和東機站幹員在花蓮、高雄、陳女的臺北住處等13個地點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