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政府該着力的是財富分配統計,而非OECD排名

工商社論》

最近主計總處發佈一則國情統計通報指出,我國「每戶財富」經購買力平價(PPP)調整後,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里名列第三,不僅贏過日、韓,也超英趕美,消息傳開,批評聲浪四起,日前官方再次發新聞稿解釋,然依舊未能釋國人之疑。

這則惹議的通報內容有舊、有新,例如每戶財富(資產淨值)於2020年底達新臺幣1,263萬元,這是今年4月底例行公佈的國富統計,並非新聞。真正的新聞是官方用PPP折算出「每戶財富」高達79.8萬美元,只低於盧森堡、瑞士,在OECD先進國家裡名列前茅。對於面臨工作貧窮的年輕族羣,以及仍得十年不吃不喝才能購得一屋者,看了通報豈不生氣?如此自然就會認爲這份統計是有問題的,是爲政府擦脂抹粉,是大內宣。

要討論這份統計有沒有問題,得分兩部分來看,首先,每戶財富新臺幣1,263萬元這個數字,這是行之有年的國富統計,其編算方式歷來都是如此,這份統計有一定的可信度,而之所以和多數人感覺有落差,原因在於這是平均數,是國內800萬戶家庭平均的結果,既是平均數,自然是把富人、窮人的資產加以平均,如此一來未必能反映一般人的情況,這是老問題了,是該解決,但也不應該以此認爲主計總處這項統計是在擦脂抹粉。

雖然1,263萬元這個數字是可信的,但日前通報用PPP替代匯率去折算,確實是有些問題,2020年我國匯率29.578,換算成美元的每戶財富不過43萬美元,但改以民間消費的購買力平價15.822折算,則倍增至79.8萬美元,如此自然要讓OECD各國望塵莫及了,也正由於這個數字高到難以置信,一經網路傳播,豈能不惹來一頓罵?

爲何臺灣的PPP與匯率這兩個數字有這麼大的差距?簡單講,這意味着臺灣的消費品是便宜的,同樣一美元在臺灣可以買到更多的東西。PPP是指在美國用一美元買到的消費品,在各國要花多少當地的貨幣才能買到,依2017年世界銀行報告,臺灣的民間消費PPP是16.598,韓國是974,中國大陸是4.14,同期間的對應的匯率30.44、1,130、6.76,這意味着亞洲國家物價相對便宜,100美元在臺灣買到的東西,與在美國花200美元買到的東西等值。

值得注意的是,世銀編有GDP的PPP、民間消費的PPP、固定資本形成的PPP等等,編這麼多類的PPP旨在追求準確,談消費就用消費的PPP折算、談GDP就用GDP的PPP折算,以絲毫不差的反映各國在各領域的實質購買力。譬如說,2017年臺灣這三類的PPP依序是15.73、16.598、18.199,用以折算GDP、消費及投資,簡單講,用哪類PPP去折算哪類支出,是有講究的。

若在所得、消費這些流量統計尚且如此講究,如今拿消費的PPP去折算財富這項存量統計,豈是合理?如此折算出來的數字還有意義嗎?每戶財富包括金融資產、房地產,須知,PPP的思維是反映你享有多少美元,而非你擁有多少美元,臺灣物價相對便宜,因此折算出來的實質消費倍增,這是合理的,然而臺灣房價如此之昂貴,卻還是用消費的PPP去折算,張冠李戴,自然要高估每戶財富了,也因此纔會出現超英趕美的排名。

這是非常簡單的邏輯,衡量實質消費要用消費的PPP折算,衡量實質資產自然也該用資產的PPP折算,當然,主計總處表示他們只是依循OECD美好生活指數(Better Life Index)的算法,然而這個算法本身已不合理,於美歐或可勉強適用,但對於像臺灣這樣物價、房價走勢兩極的國家,是否適用?我們應該要有自己的判斷,更何況OECD每戶財富這項指標只不過是美好生活指數二十多項次指標之一,而我們單獨列出來發佈國情通報,其放大效果是必然的,最後引來各方撻伐,豈偶然哉?

我們認爲在「每戶財富」這項統計上,政府與其在PPP折算上花力氣,而惹來各方批評,使統計公信力受創,倒不如着力於「財富分配」統計,以讓民衆瞭解臺灣財富集中的情況,1990年代政府曾辦理過一次國富調查,當年前20%家庭與後20%家庭的財富差距高達16.8倍,是同年所得差距的三倍,惟隨着調查難度愈來愈高,財富分配統計己消失了30年,然而如今政府擁有許多大數據,透過大數據的整合,自可解決此一調查的困境。

我們認爲,財富分配是極重要的基本國勢,不可放任不管,這份小小的通報之所以引來這麼大的反彈,正反映如今臺灣財富分配不均已日趨嚴重,恢復財富分配統計這項工作,已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