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論文案誣告判10月 將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誣告獲判10月,她迴應表示,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深感遺憾,將提出上訴。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高虹安曾在資策會任職,二○一二年、二○一三年奉派美國辛辛那提智能維護中心建立合作關係,攻讀辛辛那提大學博士,獲民衆黨提名參選新竹市長時論文引抄襲爭議,陳時奮質疑博士論文,高對陳提告加重誹謗罪。檢方處分陳不起訴,陳自訴高犯誣告罪。
合議庭表示,經比對高虹安博論與資策會期刊論文,已逾越合理使用範圍,足認博論有抄襲是高親身經歷的事。陳時奮以臉書指摘與事實並無相悖,高卻提告指陳「扭曲事實經過」,有誣告直接故意。
判決指出,從高虹安增補期刊論文到博士論文參考文獻歷程,她採「擠牙膏」式處理模式,被質疑抄襲時就針對該篇期刊論文迴應,對博士論文問題意圖僥倖、抱持被發現再處理心態。
高虹安爲免陳時奮指摘影響選情提告,不僅虛耗偵查資源,還使陳面臨刑事追訴風險。高提告動機是「以司法做使批評者噤聲的工具」,提告時大張旗鼓接受訪問,指陳的說詞不實,當政治目的已達,偵查中卻默默以書狀減縮告訴範圍。
判決指出,高虹安不思博士論文抄襲期刊論文、另篇期刊論文情事昭然、陳的指摘有據,卻一概否認犯行,無從爲有利的量刑考量。
高虹安在助理費案宣判後未出現任何公開場合或活動,昨透過親近人士表示,美國校方兩度函文「學術論文無不當」,資策會二○二一年內部調查回覆「無智財權違法」,證據成爲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依據,可證明她並非故意誣告,更未捏造事實或證據。
辯護律師葉慶元質疑,依照司法穩定見解,誣告必須要「憑空捏造、虛構事實」,高虹安控告陳時奮不實指控,如今反被判刑,「這份判決應要好好拜讀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