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誣告遭判10月!律師「1關鍵」太沖擊:司法遇到她就轉彎?

▲高虹安遭判10個月。(圖/新竹市府提供)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高虹安2022年間被指稱抄襲論文後,向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提告加重誹謗,對方獲不起訴處分後,反告她誣告,如今臺北地院判高10個月有期徒刑,這讓律師葉慶元不以爲然,直言「誣告必須要憑空捏造、虛構事實耶!司法遇到高虹安就轉彎?」

葉慶元今在臉書提到,當初陳時奮宣稱高虹安論文遭教授除名後,被她告加重誹謗,高虹安提出辛大學倫會負責人回函,表示沒有學術不倫,而資策會最初的對外迴應,亦認爲她博論引用的期刊論文不構成侵權,同時她的指導教授李傑更公開聲明,並沒有把高虹安除名,「結果陳時奮不起訴,尊重言論自由,勉強可以理解;但陳時奮反控高虹安誣告,居然判刑10個月?」

他直言,依照司法穩定見解,誣告必須要「憑空捏造、虛構事實」,而高針對陳時奮不實指控提起誹謗告訴,卻全然變成憑空捏造、虛構事實了,「這份判決應該要好好拜讀一下!」

▲高虹安被陳時奮指控誣告,17日到臺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哲民攝)

對此,網友們紛紛迴應,「臺灣司法竟然已沉淪至此?」「垃圾司法」、「不能檢舉嗎?」「這個會不會太扯?誣告很難成立」、「我也覺得這個判決超扯的」、「世界級的笑話」、「看了一下判決新聞稿,爭點從『高虹安是否被教授除名』,轉變爲『高虹安論文是否抄襲』,感覺完全偏離原本的誹謗告訴事實」。

事實上,司法實務對誣告罪的起訴率偏低,判有罪個案並不多見,誣告罪法定最重判7年,若判6月以下雖不得易科罰金,但有機會易服社會勞動免坐牢;而對於無前科的高虹安,初犯誣告罪就遭判10月、未獲緩刑,若就此定讞須服刑,算是罕見重判。

另外,合議庭在判決中指出,高虹安把司法當成「使批評者噤聲的工具」,虛耗偵查資源、妨害我國司法權之行使,使陳時奮面臨刑事追訴風險,所爲甚有不該、應予非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