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珠海販運安非他命 臺灣男子被執行死刑
一名臺灣男子販賣、運輸安非他命(大陸稱冰毒)12公斤被判處死刑,18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佈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書,宣判後他被送往刑場執行死刑。
根據《中新社》報導,臺灣男子宋永田常居珠海市,2012年7月向同樣在珠海市的老鄉王上銘(已判刑)提議,從大陸購買安非他命運回臺灣販賣牟利。兩人之後找到尤富龍(已判刑)一起出資。
2012年8月22日凌晨,宋永田僱傭曾丁丁爲他開車,從珠海至陸豐市華美村的卓楚場(已判刑)處購買毒品。當晚,警方在宋永田租住的珠海頤和人家小區門口抓獲宋永田等人,查獲21袋毒品,隨後又在宋永田家查獲1袋毒品,上述毒品共淨重12152.75克。
2014年3月13日,珠海市中級法院作出(2013)珠中法刑初字第62號刑事判決,宣判宋永田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宋永田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4年8月20日在珠海公開審理,11月14日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審對宋永田的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覆核並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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