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有妻子的轎車一頭扎進水塘,丈夫卻拒絕他人施救!曾多次搜索“人落水後多久溺亡”
(原標題:載有妻子的轎車一頭扎進水塘,丈夫卻拒絕他人施救!曾多次搜索“人落水後多久溺亡”)
“啊呀!老頭子!不好了!出大事啦!”2016年7月18日凌晨3時20分左右,一陣尖銳的喊叫,撕破了月夜的寧靜。
這天晚上,安徽省宣城市去往古泉鎮宣城技術開發區宣九線的一條寬敞公路上,車輛稀疏,人聲靜謐。老張和妻子像往常一樣,走出家門,穿過團山加油站,去往對面的水塘收蝦籠。老張帶着一個氧氣泵、一根竹竿和一個水桶走在前面,妻子跟在他後面,打着手電筒給他照亮。突然,隨着一道亮光從遠處襲來,從水塘靠近公路那一側開來一輛私家轎車,居然直接一頭扎進水塘裡!
車子衝入水塘的聲音特別大,從聲音判斷距離老張夫婦也就幾十米的樣子。老兩口趕緊扔下手頭的活兒,匆忙地跑到汽車落入水塘的那一邊。
“我在這邊看看車上有沒有人需要幫忙,你去對面的加油站借個電話,趕緊打電話報警!”老張順手撐着捕魚用的竹竿,探着身子從岸邊朝水塘裡慢慢下移。
“有人掉進水裡了嗎?能聽見我說話嗎?”老張扯開嗓子喊了幾聲之後,突然,一個黑色的身影從水裡鑽了出來。
“人掉水裡了!我剛把我兒子救出來,你先幫我抱着,我老婆還在水裡面,我下去救她!”月色的水塘邊上,因爲視線不好,老張本能地伸手接過了落水男子遞過來的孩子,幫他抱着,回到岸上。
“小夥子,我這裡有個竹竿,你拿去讓你老婆抓住,說不定能把她拽上來。”
“小夥子,這時間也有一會兒了,救人要緊啊,我年輕的時候當過兵,要不我把你孩子放在岸邊,我和你一起下去救她。”
“小夥子……”
老張着急忙慌地、不停地和落水男子說着自己能想到和可以採取的措施。可不管老張怎麼着急、怎麼叫喊,那個落水男子只是淡淡地說了句,“不需要,我一個人行,不要兩個人搞,我一個人搞就行,人在水裡沒有多重,你幫我把娃娃看好就可以了”。
“那你小心點,別讓你老婆把你抱住了哈。”老張叮囑水中的男子,擔心兩個人一起沉入水中。
老張還聽見一個女人在水裡說,“我不抱他”。
而後,老張聽到那個落水男子說:“你抓我臉幹什麼?”之後,就聽見一陣啪啪啪的打水的聲音。一會兒,打水的聲音結束了,就聽見那個男子說:“人沒有了,摸不到了。”
老張站在岸邊,指揮落水男子說:“趕快扎猛子下去,到水裡摸一下。”於是,落水男子扎猛子潛到水裡摸了一會兒,說道,“找不到了。”
老張着急地說:“換一個地方摸嘛!水池也不大。挨個地方摸一下。”於是落水男子又去摸,但是,他沒有扎猛子,而是用腳在水裡試探着。他繼續在水裡各種試探搜索着,但始終沒有再摸到那個女人。
等落水男子把水裡的女人撈到岸上,放到地上時,民警和120急救車都來到現場了。
“人已經不行了。”醫生檢查落水女子後說。
很快,火葬場的人直接把撈上來的女子裝到裹屍袋子裡擡到了火葬場的車上。那個孩子只有兩個月大,一直睡在老張的懷裡,蜷縮着身子,一聲不吭。老張看着那麼小的孩子,心裡一陣難受,把孩子交給了女護士。
“謝謝您的救命之恩。我給您磕頭了。”落水男子跪在地上,給老張磕了幾個頭。
活生生的一條人命眨眼間就這樣沒了,望着給自己磕頭的落水男子,老張心裡很不是滋味。他心想,水塘本來並不是很深,在車子落水後,這個落水男子要是第一時間同意自己下水營救那個女人,人或許還能有救。
接到老張妻子的報警電話後,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消防官兵和醫護人員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在對現場進行細緻勘查後,交警支隊一大隊事故中隊長靳冀帶着輔警小張準備回到大隊做事故材料。
“你有沒有發現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靳冀和小張一起研究案情問道。
“我感覺,這裡面有些問題挺奇怪的。”小張說,“第一,我感覺這個男子的表現不正常,在醫護人員進行急救的時候,他不但沒有守在一旁,反而自己跑到救護車上坐着。咱們以前處理類似交通事故時,正常人遇到這個情況,早就崩潰了,要麼號啕大哭,要麼悲痛欲絕,但我從他臉上看不到他有多麼悲傷和難過。”
靳冀說道:“你說的這些情況,我也看出來了,憑以往的經驗,我感覺這事不簡單。第一,事故當事人說自己是和老婆帶着小孩去南京看病,爲什麼要選在凌晨這個時間點出發?出發的方向也不合情理,去往南京的人,大都不會選擇這條又繞又偏的路。第二,我仔細觀察了現場,在水塘靠近公路的這一邊,岸上每隔一兩米都種有比較高大的樹,可是,唯獨車輛落水的地方,兩棵樹的距離比較遠,有五米左右,這人的車子正好順着這個間隙衝入水裡,非常巧合也很蹊蹺。第三,當事人說他是因爲看見右邊有人突然竄出,心急之下打方向盤,導致車輛失控落水的,但按照常理來說,假如你右邊出現緊急情況,你的第一反應肯定是往左邊打方向,不是嗎?”
靳冀繼續分析,“當然,真實的情況,我現在還說不準,這需要進一步的偵辦證明。還有最重要的一點,事故現場圖你也做好了,拍照片時,你有沒有發現,路面上除了幾片被風吹落的樹葉,是不是少了些什麼?”
“沒有剎車痕跡!”小張回答。
“是的,我和李德亮大隊長一起復勘現場的時候,我們再次仔細查看了現場,李隊長髮現車輛在落水前碾壓草叢的痕跡異常,碾壓痕跡不符合緊急避險制動痕跡,現場的草皮並未翻起,而是呈現倒伏狀,這說明當事車輛並未採取制動措施,就是說,開車人很可能是故意開進水塘的,有放任的嫌疑。而且這個車子出事的時候,車子的燈光是熄滅的,車輛的車窗有縫隙,車上的鑰匙也不在車上,這都不正常。其他類似事故中,車輛大燈一般都會亮很久,車窗一般都是封閉的。鑰匙在駕駛人口袋裡,這也不正常。按照常理判斷,駕駛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根本無心再去關閉車燈、拔掉車鑰匙。”
更蹊蹺的是,一個保險公司的人和靳冀提到,女性死者在出事前10多天才投保了鉅額的人身保險,保金達到了400萬元。辦案警察在走訪現場時,加油站的員工反映,案發前一天,這個車子多次出現在水塘旁邊,他們還記住了這個車的車號,附近的監控視頻也證實了員工的話。
警方研判,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根據偵查的情況,2016年7月22日,本案由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移送到宣城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7月25日,犯罪嫌疑人、死者丈夫張大鵬在其住處被民警抓獲。7月26日,該局以張大鵬涉嫌故意殺人罪立案偵查。
在證據面前,張大鵬承認,其想製造一起交通事故謀害妻子,騙取鉅額保險金還債。2016年11月29日,該案移送宣城市檢察院審查起訴;2017年2月27日,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2017年3月27日,再次移送審查起訴;
2017年4月25日,宣城市檢察院以被告人張大鵬犯故意殺人、保險詐騙及其夥同被告人鄧小剛、徐大強等8人保險詐騙案,向宣城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鄧小剛、徐大強騙保案另案處理)
今年10月22日,《方圓》記者來到宣城市檢察院就本案採訪了該院第二檢察部主任陳駿。陳駿全面分析了張大鵬殺妻的動機。
據陳駿介紹,本案初審開庭時,張大鵬當庭翻供。同時,對於其爲妻子購買保險的目的,他也拒絕承認是爲了以後詐騙鉅額保金,對事故原因,他辯解是因避讓行人導致車輛衝入池塘,造成其妻子郭某某死亡。
經調查發現,爲達到騙保目的,張大鵬處心積慮,精心做了多方面的準備。2016年7月6日,他給妻子買了4份保險。辦案人員從張大鵬的手機上發現,其於2016年7月16日到7月17日先後多次搜索“人落水後多久溺亡”,“車子落水之後如何自救”等信息,在給妻子買了保險十多天之後就動手醞釀殺妻的計劃,在妻子溺亡第二天,就籌謀向保險公司提起索賠,並積極辦理索賠事宜。
爲了逃避警方偵查,心虛的張大鵬還誘導朋友做假證,幫他圓謊。他自知半夜3點去給孩子看病,情理上說不通,而且他走的那條路也不對,於是案發後,他對警察說,自己半夜3點走那條路是因爲自己跟朋友約好,到朋友那裡拿錢,朋友欠了自己1萬元錢,自己拿上錢,再去醫院給孩子看病。他給朋友打電話叮囑,如果警察問他,一定要這樣說。
而且,張大鵬表面上是個很疼愛妻子的好男人,但背後其實有一個結識多年的情人。而在妻子水塘溺亡後,妻子的家人最初都難以相信是他故意爲之,在岳母等人的眼裡,這個女婿人還不錯。
據陳駿介紹,被告人張大鵬在供述中提到自己的作案動機時曾說,他殺害妻子,騙取鉅額保險金的目的很多,一方面可以結束其與老婆的關係,和情人在一起;另一方面,自己得到賠償金後,還可以償還之前因爲開汽修廠、房貸、車貸、參與賭博等欠下的鉅額債務,讓自己過得好一些。
陳駿說,當前發生的多起騙保案,每一起個案的背後,動機大都相同,幾乎都是被告人身背鉅額債務無力償還,投機取巧,利慾薰心,動了歪念,喪失了人性。就本案來說,張大鵬殺妻騙保並不是他的一時糊塗,而是屢次騙保得手後的變本加厲。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張大鵬爲騙取保險金而殺害他人,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被告人張大鵬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2017年10月9日,宣城市中級法院對本案審理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張大鵬犯故意殺人罪、保險詐騙罪,對其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對其限制減刑。2018年4月11日,二審法院駁回張大鵬的上訴,維持原判。
陳駿強調,張大鵬殺妻騙保及系列騙取車險賠款的案件既涉及車險,又涉及人身保險,其手段殘忍、邪惡,實屬罕見,但其欺詐手法,一路走來並非深不可測,其詐騙車險賠款屢屢得手,直至喪心病狂到殺妻騙保才敗露,這一系列過程應該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警惕。如何改善執法環境,堵塞法律漏洞,防範欺詐者的惡意行爲值得各個方面深思反省。
鑑於張大鵬妻子死亡,他入獄服刑後,兩個孩子的生活和學習無人照料,缺乏保障,檢察機關按照相關規定爲兩個孩子申請了司法救助,以助力兩個孩子的成長和學習。(文中涉案人員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