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與機遇並存,如何“挖礦”特殊資產?

特殊資產管理行業已經被看作化解金融風險、疏通經濟“淤堵”的重要渠道。所謂特殊資產管理,即是對非標準化、風險較高、流動性較低的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這類資產包括不良貸款、違約債券、破產企業資產、不良房地產、抵押品等。

自上世紀末以來國內特殊資產行業已有20餘年發展歷程,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全國性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5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60家、銀行系金融投資公司5家和大量的外資民資非持牌機構構成的不良資產處置和交易市場,特殊資產規模超萬億元。

如何有效地挖掘、管理特殊資產?日前,由上海資產管理協會主辦的“全球資產管理中心上海國際活動周2024”特殊資產管理論壇上,與會嘉賓就特殊資產管理行業現狀和發展路徑分享了各自的觀點。

上海資產管理協會黨的工作小組組長、秘書長韓康,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俞秋瑋等出席論壇。

通過市場化途徑,實現特殊資產處置價值最大化

特殊資產領域,如何實現價值最大化十分重要。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俞秋瑋作了《“挖礦”特殊資產價值,開拓特殊資產“藍海”》爲題發言,介紹破產案件沉澱的特殊資產清理處置和盤活已越來越受到市場關注,促進發展新質生產力的作用也越來越得到體現。上海破產法庭每年案件受理數大幅遞增,相應地特殊資產處置數量增幅也大。特殊資產處置基本原則就是價值最大化,需要通過市場化途徑來實現,構建特殊資產統一大市場需加快推進。實踐中出現的共益債融資、信託工具引入等新需求,值得投資關注。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合夥人尹玉芹提及,特殊資產具有五大特徵:一是跨週期性,逆週期收儲、順週期處置,在這過程中投資人發現和挖掘以及修復資產價值,在上升期將其出售,由此獲得鉅額利潤回報;二是溢價空間相當大,特殊資產的持有人變現需求特別強烈,要短期內實現變現,出價往往低於資產的賬面價值和可實現價值,溢價空間很大;三是全程不確定性,成交價格是不確定的,收儲的過程和處理的結果也是不確定的,處理的時間以及成本和最終的收益都是不確定的;四是高風險、高收益,基於這麼多的不確定性,所以它是高風險、高收益的一類投資產品;五是入門門檻高,牌照稀缺。

“特殊資產行業存在的真實邏輯是金融資產的緩衝期、實體經濟的清道夫。”尹玉芹說道,長期以來特殊資產行業形成了獨有的生態圈,破產財產是特殊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特殊資產的管理和破產財產的處置是創造價值的經營行爲,沒有不良的資產,只有錯配的資源。

立信德豪管理諮詢特殊資產事業部總監羅文表示,從政策視角來看,國慶前後監管的發言,都涉及了特殊資產行業的政策。比如對於經營性物業貸的延續,以及AIC也就是股權投資的試點範圍的擴大,這些都是和特殊資產非常相關的。作爲特殊資產行業的參與者,更應該關注這些政策背後都是2023年整個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的三大金融風險,即房地產、地方債、中小金融機構,這裡面的機會還是非常多的。

商事仲裁有成爲主要爭議解決方式的趨勢

“從本質上來說,特殊資產的投資是通過低價購入資產實現變現,賺取買賣過程的差價利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秘書長王唯駿表示,特殊資產標的物具有高風險的特徵,怎麼尋找到一種快速、高效、精準解決爭議環節的方式,對於提升投資者的投資信息和管理人的專業服務積極性至關重要。

王唯駿提到,商事仲裁有專家審裁的特點,高效靈活,非公開審理包括跨境這一端裁決可以依據《紐約公約》,在全球172個國家便捷的境外執行,受到商事主體的選擇和信賴,成爲主要爭議解決方式的趨勢。國際上來看仲裁也始終和商業活動緊密相伴的。比如,新加坡、倫敦、巴黎、紐約、香港這些都是國際公認的商業中心、金融中心,也是國際上公認的商事仲裁中心。

記者注意到,今年10月1日開始實行的《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當中專門列出了金融的司法保障、金融的法律服務業發展、金融仲裁、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建設四個條款。

如何提升仲裁服務能級?王唯駿指出,與監管的協同可以更側重於監管規定背後對交易的要求,也要兼顧商事主體實難安排的商業合理性,從而在金融創新交易的理解、國際金融規則適用方面發揮仲裁優勢。另外,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和人民法院的聯繫合作,讓監管部門可以瞭解商事仲裁的特點。同時也反饋仲裁案件審裁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和思考,供監管部門在今後制定相關的規範性文件時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