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繪本引起熱議 莫讓粗製濫造的童書傷害學生
據媒體報道,近日,一本名爲《小熊過生日》的兒童繪本在網絡上引起熱議。該繪本中,許多朋友參加小熊的生日會,吃蛋糕時卻有一位朋友不見了,餐桌上則多了只烤雞。故事暗示朋友“上”了餐桌……還有一些兒童圖書赤裸裸地展示血腥、暴力,有的書中赫然配圖:貓爸爸開車載着家人,車輪底下是被軋過的老鼠。部分粗製濫造、內容失格的童書流入市場。
共同做好兒童閱讀把關人
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少兒圖書市場規模爲234.59億元,其中兒童繪本市場份額高達58億元。面對如此廣闊的市場紅利,更多出版社加入角逐。雖然從市場邏輯來說,穩住供給才能滿足需求,但出版機構爭相涌入,也帶來了童書出版的不少發展亂象,使良莠不齊的讀物充斥於童書市場之中。
童書有着淺顯易懂和篇幅較短等特點,即便是非專業出版機構也能很快入行。不過,要把兒童圖書做好卻需要精細化操作,比如要避免高高在上的成年人思維,尊重孩子天性,使其在閱讀中有所體悟等。
可以說,只要作者略微用心,成人流行語就不會隨意摻入兒童讀物之中;只要編輯嚴謹把關,那些令人大跌眼鏡的橋段也不會被堂而皇之地出版。
童書出現極致奇葩橋段,不排除有盜版書商粗製濫造。但在某種程度上,也和各個出版機構醉心於角逐市場份額,卻無視年輕作者斷檔、審校編輯不嚴、原創後繼乏力等問題有關。在浮躁功利的市場風氣下,缺乏孕育優秀作者的生存土壤和汰劣揚善的行業評價,最終使精打細磨的童書難以涌現。
出版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以未成年人爲對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模仿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爲和違法犯罪的行爲的內容,不得含有恐怖、殘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奇葩童書橋段顯然違反了這一規定。現實之中,有必要針對此類亂象細化要求、嚴格執法。此外,在圖書創作、製作、發行及流通等環節,有必要保障專業部門介入,從而免除錯訛等低級錯誤,及時識別潛在不良傾向。
與此同時,作爲兒童閱讀最重要的把關人,家長應當選擇優質出版社,通過正規渠道購書,充分了解作者、譯者背景,拒絕粗製濫造的印刷品。兒童閱讀離不開家長的陪伴。家長陪讀,能及時爲孩子答疑釋惑,也能更好地融入孩子的精神世界。親子共讀,可以就童話故事情節等進行商榷,使其中的辯證價值被激活,而不是停滯於既有語境,流於過時僵化的形式。相較於童書,兒歌、動漫等也能夠輔助孩子認識世界,父母若都能適度融入參與,不僅利於把關過濾、及時疏導,也能提升教育效果、構建和諧親子關係。
童書市場泥沙俱下,相關出版社難辭其咎。早在2013年,面對社會各界尤其是廣大家長師生對劣質兒童出版物的強烈反映,中宣部、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少兒出版管理和市場整治。通知明確強調,對存在問題的出版物、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依法給予嚴肅處理,堅決收繳含有違法違規內容和非法出版的少兒出版物,取締其銷售行爲。但多年過去了,童書粗製濫造現象仍然存在,這一方面說明治理必須優化和升級,提高監督的精準度;另一方面也說明有關出版機構缺乏自我檢視的意識,存有僥倖心理,爲了利益不惜鋌而走險。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民進中央提交了關於加強少兒出版物質量監控的提案,其中一點是建立羣衆(受衆、讀者)監督機制。提案認爲,出版不能只是出版界的事情,三審三校的標準也不能形同虛設,只有被查出才略施小懲。故此,應設立出版質量專門監控舉報熱線,並配備獎勵機制;設立羣衆尤其是青少年和家長參與評價的出版專項獎勵,以受讀者歡迎而非過度營銷爲客觀評價標準等。應該說,一本童書的質量如何,受衆最有發言權,提高家長的話語權,讓他們學會“投票”,讓市場篩選機制發揮作用。
同時,制度內的監督也不可少。對於出版社而言,不要觸碰紅線,不要見利忘義,而應遵守行業規範,做好行業自律。比如從事少兒出版的單位,應具備相關專業編輯力量,切實加強對少兒出版編輯職業道德和專業素養的教育培訓。對於監管部門來說,則要強化依法依規審覈,建立行之有效的劣汰機制。
童書是兒童的精神食糧,呵護兒童的健康,全社會責無旁貸。從這個角度講,出版社是第一責任主體,而唯有全社會盯緊出版社,讓出版社責任時刻在線,出版的童書質量才經得起推敲和時間的考驗。
想杜絕童書變成“奇葩書”,還需要多個環節同時把關。其中,嚴把童書“出版關”是關鍵。不管是專業少兒出版社還是其他非專業出版社,都應該注重童書的品質,對內容的思想性、藝術性進行全面審查,徹底杜絕不科學、不健康的內容,以免孩子的思想被污染。涉及童書的每家出版社都應設童書審查機構對質量負責。
同時,家長要嚴把“購買關”。如果購買到“奇葩書”,要及時進行投訴,前者能防止孩子被不良童書“污染”,後者能倒逼出版社嚴把質量關。從現實情況看,部分家長沒有審查童書內容的意識,還有一部分家長不具備甄別的能力和機會。所以,家長有必要加強這方面能力的培養,對孩子閱讀的童書先進行過濾,再把適合孩子閱讀的書交給孩子。
另外,童書主要銷售商也要對質量負起責任。比如,銷售童書的電商平臺一旦發現用戶投訴童書的內容,平臺應該進行調查、審查,讓不健康的童書下架,這不僅是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更是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需要。
更重要的是,對童書質量加強監管監督。既要完善質量標準也要完善出版制度,還要落實好標準制度。比如制度中規定的“恐怖、殘酷”,需要用具體標準來界定,既便於出版環節操作也便於執法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