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TW/「愛國者」在香港爲何如此特別?

文/黃奕霖

大陸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提及「愛國治港」三大標準後,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與全國政協會議(簡稱兩會)再就香港選制進行改革,可謂具體替「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定調。但究竟何謂「愛國者」?不僅泛民乃至所有香港人十分關切,臺灣同樣充滿質疑。

在港澳辦明確愛國者的三大標準之後,大陸全國人大決議又就香港政制進行修改,除確立「愛國者治港」的核心概念,增強了北京治港的安全係數外,反對派政治空間預料也將因此收窄。對此局面,除「一國兩制已死」的呼聲再度甚囂塵上,臺灣對「愛國者」的要求同樣充滿批評與不解。

於香港選制草案通過的當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邱垂正便嘲諷北京推行的「愛國者治港」是「愛黨者治港」,不分藍綠政黨人物也紛紛發出「一國兩制」因此已死的感嘆;連立場偏藍的媒體都撰文批評北京將港人「專制」與「民主」的詰問,顛倒成「愛國」與「背叛」的清算,並認爲所謂的「愛國者」,不過是區隔異己的欺人詞藻,以「忠誠」作爲判斷標準,連共產黨自身都無法做到。

當治港的愛國者是少數成爲現實

要求香港的從政者必須「愛國」,竟能讓輿論如此譁然,甚至因此認定「一國兩制已死」;似乎除了北京之外,所有人都將香港從政者「不需要愛國」視爲理所當然,是「一國兩制」之下的合法權利,這當然是對「一國兩制」徹底錯誤的理解。

不論「愛國者」將如何定義,許多香港人心中都必然充斥着不滿與惶恐。不滿的根本原因在於,經過雨傘抗爭、反修例風波之後,反對派對北京中央有着解不開的心結,更遑論要求他們「愛國」;惶恐的則是,對反對派日後是否還能在政壇中存續存在疑問,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又將以何種方式條件存續。

有聲音認爲,一旦「愛國者」政策落實,治港將成爲少數被特許者專利。愛國確實是從政者的基本必要條件,而在香港之所以被解讀爲「專利」,正是由於他的「少數」。治港的「愛國者」竟然是少數,這正突顯了香港的長久以來的問題所在,爲何大家都會認爲香港由多數「不愛國」的人來治理,纔是正常的事?

這就跟許多被誤用已久的錯別字一般,錯字習慣了,忽然被糾正反而感到不習慣,「愛國者治港」也是同一個道理。換成任何一個地方國家,衆人不會對要求從政者愛國感到奇怪,但若是香港,情況似乎就變得格外「特殊」。

管治階層被要求愛國 很奇怪嗎?

放眼世界各國,任何地區及體制,從政者其實很少「被要求」愛國,因爲愛國幾乎是個基本條件,根本不須特別要求,政治人物自己便會不斷強調,深怕選民質疑其「不夠愛國」;放諸四海,也幾乎沒有一個政治場域的焦點,竟總在辯論能不能「不要愛國」。

以香港反對派最欽羨的臺灣爲例,兩岸雖在「中國」定義上各有各的解讀,國家認同亦十分混亂,但每逢選舉,各政黨無不高舉「擁護中華民國」的旗幟,表達最深切的愛國情懷;即便是對「中華民國」最爲感冒的綠營人士,也不敢宣稱自己「不熱愛中華民國」。而不論何種立場的民意代表高階首長,於就任時同樣要根據《宣誓條例》誓言「恪遵憲法效忠國家」,而那個「國家」,自然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的定義。

在西方國家亦同,美國對所有公職人員都有「愛國者」的要求,明確規範從政者須宣誓效忠美國的《憲法》和法律,並且以「負面列舉」的方式,排除任何支持推翻美國憲制和政府,或參與相關活動者,得以在美國政府內任職。英國對於公職人員甚至有效忠王室的要求。

由此可見,在不同體制中細節規範雖有差異,但對於從政者的「愛國」要求都大同小異,而愛國的具體實踐,則表現在對「憲法」的尊重,在香港同樣如此。

「愛國不愛黨」的迷思

不論是民主或專制,都會對從政者愛國有所要求,也都要回到對憲制的尊重去檢驗。首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稱《中國憲法》)第一條明確規定:「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這其實便已說明了由共產黨領導下的中國大陸,「黨」與「國」之間的關係本就是難以區隔的。

而《中國憲法》同時也是香港《本法》的母法,《基本法》第159條也寫得清楚明白:「本法的修改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此可知,「一國兩制」本質上是北京授權香港地方管理權,從而維持原本的生活形態與制度,既然陸港間是明確的上下從屬關係,香港的權利是源自於《中國憲法》,對憲法「不得損害國家制度」的要求,自然也難置身於事外。

香港對「愛國」的敏感有其複雜的歷史背景與因素,北京當然也一清二楚,因此即便是面對從政者,至多是要求在「尊重共產黨領導」及「不意圖挑戰主權」的底線下,希望港人對國家更多認識與維護。其方式與手段或許拙劣也欠缺成效,但是並不能否認北京對香港的「愛國」標準相對寬容許多,但港人依舊「不太領情」的事實。

香港反對派最大的盲點,是在於將「愛國」與「民主」形塑爲難以兼容兩個名詞,似乎爲了要追求「民主」,就不可能愛「專制」的共產黨,甚至出現「只需要愛港,不需要愛國(黨)」的論調,以表現其高風亮節姿態。這兩者其實本來不相斥,然而反對派將「追求民主」扭曲爲「推翻體制、脫離中央」的工具和手段時,民主與愛國纔開始產生矛盾。

香港的「愛國」標準並不特別

香港對「愛國」的恐懼及北京的相對寬鬆,被部分反對派視爲鑽漏洞的「政治賣點」,因此激進本土派能於立法會宣誓時高呼「HK is not China」、高舉港英時期的旗幟,甚或前往外國呼籲「制裁中國」,只爲了滿足支持者的某些「期待」與「想像」,這些在其他地區都是難以被容忍,也不可能出現的。

鄧小平曾說過:「1997年後香港有人罵中國共產黨,罵中國,我們還是允許他罵,但是如果變成行動,要把香港變成一個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對大陸的基地,怎麼辦?那就非干預不行。」港人罵共產黨,甚至說自己「不愛中國」爲時已久,北京也未劇烈干涉,但其言行能否達到危害國家的程度?那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沒有人能勉強港人「熱愛祖國」,但不愛與危害間有明確的分野,其實大多數人心裡清楚其界線,只是在北京長久以來的放任下,某些政客開始刻意模糊「愛國」的標準,才漸漸出現「爭取民主、批評中央是否就是不愛國」等爭論。而政客們喜於濫用混淆這個「模糊」,北京所做的,也不過是將大家心照不宣的部分明文定義,將原本沒說清楚的話說清楚。

北京應該明白的是,表面制度的完善,解決不了人心背離問題。但事實上,香港的「愛國」沒有想像中的那麼複雜,它未比其他地方更加嚴苛。而部分臺港人士對現行憲政體制缺乏尊重,而是憧憬於「虛幻國度」,特定政黨又以此虛幻博取民意支持,歸根結柢,這又屬於「愛黨」還是「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