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族也有勞退金! 勞動部:僱主應按月提繳6%
▲勞動部。(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臺北報導
暑假期間打工人數增多,勞動部提醒,打工族與一般勞工享有相同的勞動權益保障,不因工時長短而有所差別,僱主應依法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且提繳金額應由僱主全額負擔,不得自打工族薪水扣減退休金。
勞動部說明,打工族依然享有退休金保障,僱主應以打工族全月工資所得總和,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等級金額申報月提繳工資。
勞動部舉例,固定每週工作1天,全月工作4天,每次5小時,時薪200元,日薪1,000元,全月工資爲4,000元,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規定標準,應申報全月月提繳工資爲4,500元。
勞動部表示,除強制僱主幫勞工提繳,勞工自身也可在每月工資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該提繳金額每年也可參與投資收益分配,提繳的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低於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勞工愈早參加、提繳的時間越長,歷年累積之收益越多,勞工年滿60歲,即可申請領回專戶內本金與收益。
勞動部強調,打工族隨時可透過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等方式,登入查詢自身退休金的狀況。另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僱主未申報提繳退休金,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處罰至改正爲止。打工族如果發現僱主未提繳退休金,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訴檢舉,以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