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審法官方楷烽風評「剛直不畏壓力」

桃園地檢署二度聲押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由桃園地院法官方楷烽一人獨任,最後裁定鄭文燦一千二百萬元交保。法官認爲貪污犯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法界人士分析,高院駁回桃園地院裁定,就目前呈現的證據與輿論壓力來看,不少人認爲鄭文燦肯定羈押,結果方楷烽裁定交保,雖然出乎意料,但也代表法官認定檢方所提證據不足,無法形成有羈押必要的心證。

據悉,方楷烽與承辦鄭案的檢察官陳嘉義皆爲司法官訓練所五十五期結業,臺北大學法律系民商法組畢業,學長學弟對他的評語是「剛直,能獨立判斷事物,不畏外在壓力」,已在桃園地院待五年以上,認識的同事對方法官多爲好評,稱「他是個相當認真工作的人、「他的案件相當OK,很有質量,但因日前因鄧姓女法官引起風波,同事不願意再多談,以免又被炎上。

有律師說,方在法庭上訊問被告會直接了當問重點,語調偏重,帶有幾分堅定,也讓人覺得犀利,但會給足被告陳述意見和律師答辯的時間,對人算是很尊重。也有律師說,方雖然訊問方式會讓人感覺犀利,但凡事講求證據,對案情探究剖析也很深入,對被告態度也不差,算是難得的好法官。

律師提到,方不會隨便打斷當事人陳述,但會點出前後矛盾之處,例如說「你的辯詞我都尊重,但有個地方好像跟你上一次講的不太一樣,關於這部分,你怎麼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