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綜合改革本月實施 交強險總責任限額提至20萬

徵求意見近兩個月後,事關數億車主車險綜合改革正式方案靴子落地。9月3日,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將於2020年9月19日正式實施。銀保監會表示,預計改革實施後,短期內對於消費者可以做到“三個基本”,即“價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減,服務基本上只優不差”。

具體來看,《指導意見》大幅提高了強險責任限額,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同時,《指導意見》還拓展了商車險保障責任範圍,引導行業機動車示範產品車損險主險條款在現有保險責任基礎上,增加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保險責任。支持行業開發車輪單獨損失險、醫保外用藥責任險等附加險產品。並支持行業將示範產品商業責險責任限額從5萬至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至1000萬元檔次。

此外,《指導意見》結合各地區交強險綜合賠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費率調整係數中引入區域浮動因子,浮動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變,下浮由原來最低的-30%擴大到-50%,提高對未發生賠付消費者的費率優惠幅度。對於輕微交通事故,鼓勵當事人採取“互碰自賠”、在線處理等方式進行快速處理,並研究不納入費率上調浮動因素

在健全商車險條款費率市場化形成機制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引導行業將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爲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適時支持財險公司報批報備附加費用率上限低於25%的網銷電銷渠道的商車險產品。

《指導意見》的出臺將給財險行業帶來“地震”。“從對行業影響來看,車均保費會有比較明顯的下降,公司中性地估計大概有20%多的下降。”人保財險副總裁邵利鐸表示,從長遠來看,市場化品牌價值定價能力成本優勢、服務能力越來越重要,市場化改革將利好風險定價能力強、渠道管控能力強、服務能力強以及成本控制能力強的保險公司。(向家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