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花敬羣政策 公開社會宅、租屋政策與都更方向
文/遊筱燕
總統大選期間主導蔡英文住宅政策的德明科大副教授花敬羣,即將出任內政部政務次長。消息公佈那天,花敬羣出門在巷口遇到運動回家的老爸,花爸爸一派正經地告訴兒子:「愛做乎正!」花敬羣則輕撫老爸肩膀說:「哇栽!」
然而,住宅問題千頭萬緒,花敬羣能做到什麼程度,大家都睜大眼睛在看。
花敬羣表示,住宅政策會從社會住宅、租屋、都更問題先着手。他上任後,藉由新國會運作,將先補強《住宅法》中對於「社會住宅」的相關規定;再與財政部溝通,期許今年將《租賃專法》送進立法院;接着是擬定更完備的《都更條例》,讓社區自力更新、公辦都更等配套一同入法。
20萬戶社會宅最核心
花敬羣不諱言,當中仍以8年20萬戶的社會住宅政策最爲核心。當中,6成約12萬戶左右是中央與地方政府合作興建,另外8萬戶則是透過包租,讓民間的空、餘屋能夠有效轉化爲社會住宅。未來7、8成的社會住宅會落在北北基桃首都圈。首先會針對雙北、臺中、桃園,儘快找出示範點,讓中央與地方合作的模式快快上手。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暨全球不動產流通協會理事長李同榮贊同廣建社會住宅,不僅有利於市場,也不會對房價造成衝擊,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對買賣市場影響不大,其真正影響的是租賃市場,讓都會租金能舒緩或合理下修,反而長期是平穩房價與抑制過度投資的基礎措施。
過去,租屋是黑市交易。房東不願檯面化,不願納稅。一來政府不僅收不到稅;二來租屋糾紛頻傳。未來,希望不管是跟政府合作變成社會住宅,或者是跟民間業者合作變成一般的出租住宅,朝向房屋稅、地價稅都能用較輕的稅賦來課徵。更重要的是,將租金所得稅中的必要費用扣除標準比率調高;政府也將同步推動如包租代管業、房東加盟體系等,還可做到租屋版的「以房養老」效果。
提高誘因讓房東臺面化
專做不動產租賃市場的香港商匯泓不動產投資顧問副總吳懿倫建議,可將扣除標準提高至7成,以1個月10萬元店面租金來說,現行綜所稅中必要費用扣除標準是43%,等於一個月要報5萬7000元,一年就68萬4000元,再將其乘以12%的所得級距,等於要繳約8萬2000元的稅,約佔1年120萬元的6.8%。若扣除標準爲7成,等於一個月報3萬元,一年36萬元,由於不足50萬元,在綜所稅級距的累進稅率以5%計算,36萬元乘以5%,僅須繳1萬8000元的稅,約佔年租金的1.5%,「感覺就像租屋的手續費,超過5成的房東都會願意配合!」另一方面,能增加租屋供給,讓租金下降,也讓原本習慣買賣房子賺價差的投資客,轉成長期持有收租…(本文截自財訊503期,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