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3人謝亞軒幫討5萬債務差點砍死人 一審判刑5年4月
▲監視器拍下張姓男子被謝亞軒等人追砍。(圖/資料照/記者柳名耕翻攝)
在臺北市南京東路上飆車撞死3人的男子謝亞軒,另被控於2016年12月間,爲替朋友追討5萬元債務,與同夥大街上追砍欠債的張姓男子,所幸張男送醫後撿回一命。臺北地方法院宣判,謝亞軒被判5年4個月有期徒刑,另一丁姓、黃姓共犯分別被判5年4個月、5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事件起因於黃姓男子不滿張姓男子積欠5萬元不還,告訴謝亞軒想找機會報復。2016年12月2日下午3點多,謝亞軒發現張男行蹤,趕緊通知黃男等人,一行一共7人開車尾隨張男,待張男在捷運永春站前下車,便持西瓜刀、摺疊刀等圍捕、追砍,直到張男被砍多刀倒地,一夥人才跳上車離開。
一度失血過多休克的張男,經送醫後撿回一命,但左手、跑跳行爲能力受到影響一輩子都好不了。警方循線逮到謝亞軒、黃姓和丁姓男子,臺北地檢署日前將3人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民事部分,張男向7人連帶求償112萬。
▲日前民事庭開庭,謝亞軒的母親表示拿不出龐大和解金。(圖/資料照)
檢警追查,謝亞軒雖然沒拿刀砍人,但7人中有4人都是他聯絡來的。雖然謝亞軒強調,當時他只是爲幫黃姓男子討錢,沒想太多,不過偵辦、審理期間說詞反覆,且多處自相矛盾。
法官認爲,區區僅5萬元的賭債,實無殺人取命的必要。而行兇前早預備好西瓜刀等刀械,與謝亞軒等人所說「沒想那麼多」、「不知道場面會失控」等語,明顯推卸責任。
考量黃男、丁男已分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給付和解金,謝亞軒則因當時未成年,住處又被假扣押,父親繳款116萬多元后已無力幫付和解金,因此依共同犯重傷罪,判謝亞軒5年4個月有期徒刑,黃男則被判5年6個月,另一丁姓男子被判處5年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至於民事部分,日前臺北地方法院開庭,謝亞軒的母親強調「我們是願意賠,但其他人一直沒拿出錢。」法官則語重心長地勸說「妳應該要怪謝亞軒。」且因爲連帶求償,被求償人私下如何分配,法院不介入,如按求償人數來看,7人共賠償112萬,每人平分約10多萬元,希望謝亞軒及母親儘快和律師瞭解清楚。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