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廟公債務糾紛 男花1萬元找人放火燒四面佛 二審判刑5年8月
與廟公債務糾紛,男子找人放火燒四面佛廟,二審判刑5年8月。本報資料照片
3年臺北市林森北路四面佛廟遭人縱火,李姓男子因與臺北市林森北路四面佛廟廟公有糾紛,花1萬元找人縱火,臺北地院依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將李判刑6年,臺灣高等法院考量他賠償被害人,改判5年8月。可上訴。
2019年12月7日,林森北路一棟大樓發生火警,救出134人、疏散500人,查出有穿着雨衣和戴安全帽的不明人士進入四面佛廟內又離開,隨即發生火災。警方依監視器畫面,昨天分別於北市文山區逮捕鄭男、新北市新莊區逮捕李男。
檢方查出,李男與陳姓廟公先前疑因債務糾紛在網路上互嗆,2人也有官司訴訟,李男心生不滿,以1萬元的代價教唆鄭男縱火,李男則負責把風。臺北地院一審將李判刑6年,鄭判3年8月,李不服提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