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令嚴打資本市場財務造假 查辦5家上市公司

中國證監會、公安部等6個單位今天共同發佈文件,宣佈嚴打資本市場財務造假,並一舉對5家涉及財務造假、大股東挪用資金的中國上市公司及7名相關負責人行政處罰,處罰金額達人民幣1.21億元(新臺幣5.4億元)。

新華社今天報導,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中國證監會、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務院國資委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作出這一宣示。

報導指出,這項意見宣示「進一步加大對財務造假的打擊力度」,完善監管協同機制,構建防治財務造假長效機制,加大制度供給,強化激勵約束,爲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根據報導,這項意見明確5方面重點舉措,內含17項具體舉措共20項內容。其中5方面重點舉措爲:一是堅決打擊和遏制重點領域財務造假。嚴肅懲治欺詐發行股票債券行爲,嚴厲打擊系統性造假和配合造假,加強對濫用會計政策實施造假的監管,強化對特定領域財務造假的打擊。

二是優化證券監管執法體制機制。健全線索發現機制,提升行政執法效能,深化行刑銜接協作;三是加大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力度。強化行政追責威懾力,推動加大刑事追責力度,推動完善民事追責支持機制。

四是加強部際協調和中央地方協同。國有資產出資人加強監督管理,金融監管部門提升協同打擊力度,壓實地方政府責任;五是常態化、長效化防治財務造假。增強公司治理內生約束,壓實仲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完善財務訊息相關制度,加強聯合懲戒與社會監督。

這項意見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確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加強政策銜接、工作協同,強化監督問責,有效統籌打擊財務造假與風險防範化解工作,維護資本市場穩定運行,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報導並提到,這項意見釋放出3大「懲防並重」的政策訊號。一是升級懲防財務造假力度是市場發展必然要求;二是懲治財務造假重點在於持續提高違法成本;三是多措並舉加強防治,持續優化市場生態。

在發佈上述意見的同時,中國證監會同時宣佈,對江蘇舜天、ST特信、ST中利等3家上市公司行政處罰,累計罰款6830萬元,並對6名主要責任人實施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對易事特、凱撒同盛等2家上市公司出具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擬合計罰款5270萬元,並擬對1名主要責任人實施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