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寬農保資格卻等嘸人! 2月推動至今無人申請

政府放寬農保資格配偶、直系血親皆可,推動至無人申請。(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行政院農委會爲推動「小地主佃農政策,建立老農退興機制,鼓勵滿65歲、農保年資滿15以上農民願意將農地出租或轉移,在今年2月13日放寬「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7條第3款規定,除農地所有權人外,其配偶、直系血親、公婆媳婦,也都可以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參加農保,但是,根據勞保局最新統計顯示,2月公佈放寬至今仍無人來申請。

勞動部勞保局農民保險組長陳美女指出,依照「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7條第3款,2008年11月26日前參加農保的被保險人,若年滿65歲、年資達15年以上,只要將所有農地全委農業主管機關指定單位協助辦理移轉或出租,雖然未再實際從農,仍可繼續參加農保。

但,陳美女也說,原本的規定只限定土地所有權人可繼續參加農保,家中的配偶、直系血親就不適用,導致老農爲了保有家人的農保資格,將全部農地移轉或出租的意願很低。因此爲了讓更多農民有更多選擇,因此在今年2月令釋發佈,放寬了讓被保險人只要將所有農地出售或出租,其配偶、直系血親、公婆或媳婦,也可以繼續參加農保。

只是,從2月放寬至今,目前全臺小地主約4萬7千多人,大佃農約1400人,從2008年至今,總共有57名土地所有權人以此方式繼續加保農保,108年截至目前則有24人,但今年2月放寬條件至今,土地所有權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公婆或媳婦等符合資格者,來申請的人數卻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