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用時方恨少 豁免保費失靈? 新式雙重機制加大保障

▲儘管保險豁免機制多是用於發生重大故事時,還是可以提前規劃,遞補可能的風險。(圖/資料照片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有些民衆可能在遇到突發事故受傷而未達到理賠標準,甚至影響無力再繳保費時,會感到買的保險原來不一定通通都能理賠。元大人壽提醒可以在投保時注意是否有附加「雙重豁免」免繳保費的機制,加強保障。

元大人壽商品精算部副總經理張銘修表示,保戶通常在投保選擇豁免保險費附約時,「要保人」(即負責繳交保費者)可以多加留意這張保單,是否可以讓你在發生保險事故,啓動豁免保費(即免繳保費)的機制。

通常這類附約保險的特色,除了可以提供第1~8級失能或意外重大燒燙傷,即可豁免主約及其他附約未來各期的應繳保費,到主約繳費期滿爲止。

如果要保人、被保險人非屬同一人的話,也可以透過附加「豁免保險費附約」,提供前述所說的豁免條件外,還會再提供身故豁免保險費。

張銘修還說,過往舊式豁免附約往往有所限制,如果主約已經內含豁免,便不可以再附加豁免附約,也就無法達到雙重豁免的機制。

而現在新式的主約保險內,若是有含豁免保費的話,很多保單已經開放還是可以再附加豁免保險,提供多樣化豁免條件。

也就是說,即使主約已提供被保險人豁免保費,還可以再附加豁免保費附約,藉此可以補強要保人的保障範圍

張銘修並提醒,民衆若是要選擇重複豁免保費附約,可以再看看這張保單的設計是否有提供「立即貼現給付」的功能

譬如說,男性40歲投保一張利率變動增額終身壽險20年期,並附加豁免保險費附約。

倘若第5保單年度內發生第8級失能,啓動豁免機制,保險公司除了依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提供未來15期應繳保費全數豁免之外,保戶無須再繳費。

而保單仍繼續增值,保險公司更會依豁免保險費附約,提供重複豁免保費的部分貼現,一次給付保險金給要保人,讓保戶可及時支應醫療及後續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