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物局公佈全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錄
中國網1月29日訊 2021年1月26日,浙江省文物局公佈全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錄,包括554處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和9061件/套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包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2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72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338處和文物保護點122處;可移動革命文物包括一級文物139件/套、二級文物873件/套、三級文物4825件/套、一般文物3224件/套。公佈範圍涵蓋與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相關的史蹟、實物和紀念設施,與近代以來中國人民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含抗日戰爭)相關的史蹟、實物和紀念設施,與近代以來著名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人士相關的史蹟、實物和紀念設施等。
根據《國家文物局關於報送革命文物名錄的通知》(文物政函〔2018〕1270號),浙江省文物局於2018年10月至11月組織開展了全省革命文物專題調查,完成了革命文物的統計、整理和登錄工作。浙江全省共登錄不可移動革命文物1385處,可移動革命文物12935件/套,調查登錄的革命文物徵求了各市、縣(市、區)宣傳、黨史和民政部門的意見。2020年11月,依據國家文物局明確的革命文物認定基本原則,浙江省文物局從2018年登錄革命文物中遴選了符合條件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保護點,形成了《浙江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錄(徵求意見稿)》,並徵求了省委黨史和文獻研究室、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同級部門的意見,並報省委宣傳部審覈同意,最終形成了《浙江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