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大發國難財!藉疫情詐取逾382萬元 遭重判9年4月

賴姓男子在COVID-19疫情期間,謊稱有足量的快篩試劑、暖暖包可賣,導致有8家公司、飯店受騙上當,賴男藉此詐得382萬餘元,法院審結依詐欺取財罪重判9年4月,可上訴。(葉靜美攝)

彰化1名賴姓男子在COVID-19疫情期間,大發國難財,在臉書、LINE羣組上,謊稱有足量的快篩試劑、暖暖包可賣,導致有8家公司、飯店受騙上當而匯款,賴男藉此詐得382萬餘元,法院審結依詐欺取財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4月,可上訴。

決書指出,賴姓男子爲某科技公司負責人,明知沒有某日本製造暖暖包,卻在2021年11月厎在臉書登載販售該品牌暖暖包,並在陳姓女子詢問時表示可在3天內送達,陳女因此下單購買2510盒,在同年12月匯款72萬7900元到賴男指定帳戶,賴男卻一再借故不出貨,陳女才發現受騙上當。

2022年新冠疫情期間,賴男見各界急需快篩試劑,認有機可乘,在沒有充足貨源,且也未取得輸入許可情況下,仍在同年5到6月間,在某LINE羣組散佈販售快篩試劑,且稱可以在7個工作天內免費送到的訊息,有6家公司及酒店人員陷於錯誤,共匯款121萬3800元,其中僅1家公司收到198盒試劑。

賴男也在另1個LINE羣組宣稱有販售快篩試劑,賴男先以較低價格出貨給蔡男價值63萬元之試劑,讓對方誤認其有充足又便宜貨源,因而再下單總價195萬5520元之試劑,後賴男則始終未曾供貨或退款。

法官審酌被告趁疫情期間各界急需快篩試劑之機會,假裝有足夠快篩試劑或暖暖包,造成被害人多寡程度不等之損失,詐騙所得達382萬餘元,情節匪淺,且被告始終否認犯行,迄未返還貨款,雖於審理中與全部被害人和解,答應如數退款,到期卻仍未兌現,一再食言,毫無反省之意,犯後態度惡劣。

又被告已有多次詐欺、僞造文書、僞造有價證券等前科,足證其專以詐騙爲人生事業,堪認教化遷善之可能性低,顯不宜輕縱,犯8項詐欺取財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4月,並沒收未扣案所得,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