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出獄又持刀搶包 重判9年2月

彰化蕭姓男子因強盜案遭判刑13年多,3年前假釋出獄沒學乖,去年深夜又偷取機車牌,還持刀搶奪落單女子,遭判9年2月。(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蕭姓男子因強盜案遭判刑13年多,3年前假釋出獄沒學乖,去年深夜又偷取機車牌,還持刀搶奪落單女子,但搶走的包包裡面沒有現金,撲了個空,事後檢警循線逮捕並將其移送法辦,法官審酌認爲他惡行重大,猶不知戒慎,依加重強盜、竊盜罪重判他9年2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11月凌晨,蕭男到田尾鄉某處竊取機車車牌,隨後將偷來的車牌掛在自己的機車上,企圖躲避追緝;同日凌晨4點多,他騎車到員林市某家娃娃機店前,發現落單女子,就拿刀上前架在女子脖子上,喝令其交出財物,甚至企圖揮砍女子,並搶奪被害人手上的包包。

蕭男得手後發現包包內沒有現金,只有電子煙、香水、化妝包、眼鏡等女子隨身物品,隨即將包包丟到鄰近的排水溝。

被害女子隨即到警局報案,她告訴檢警,事發時被蕭男用刀架在脖子上,造成其相當大的恐懼,直到現在都還不敢在夜間出門了。

警方獲報後調閱相關監視器,隨即鎖定蕭男,隔日就到蕭男位在社頭的住處逮人;警方爲防止狡猾的蕭男逃跑,還先將其機車鎖上大鎖,蕭男準備出門時發現騎不動,警方一擁而上將其逮捕,後來也在他車內發現安非他命、吸食器等用具。

法官認爲,蕭男曾因強盜案被判刑13年9月,2019年10月才假釋出獄,目前仍保護管束中,其爲了躲避警方追查還偷取車牌,而持刀強盜造成被害人莫大威脅,惡性不輕,對社會治安存有重大危害,重判他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