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教育的監管政策無需“觀望”,已然很明瞭
來源:本站教育公衆號(wyedu163)
在線教育當前正身處監管風暴之中:在線教育監管、通報、公示的信息層出不窮;機構方或主動或被動的整改動作相繼推出。
監管聚焦,不無道理。
昔日明星公司學霸君的倒閉,販賣焦慮的教育廣告投放應接不暇,教師資質屢屢被爆不合規,行業非良性競爭內耗嚴重、甚至引發中紀委點名......
從結果端來看,在線教育也在監管聚焦後朝着合規有序的方向發展。
當然這一過程是陣痛的,因此不少從業者認爲這是在線教育遭遇的一場“黑天鵝事件”,但其實,當下的一切監管都有跡可循、也在原定軌跡之上。
“沉寂”的廣告、下架的學前課程、危機下的啓蒙
2021年在線教育的日子,並不好過。
作爲效果廣告和品牌廣告的主要客戶主體,在線大班課幾乎從今年1月起,在當前廣告市場就一直處於沉寂狀態。鋪天蓋地的戶外廣告、連續刷屏的信息流廣告,這些碎片曾堆積起來的幾十億投放獲客故事已然成爲歷史。
儘管北京市教委已經公佈暑期時間,但很明顯,在線大班課選手今年關於暑期招生的投放策略及投放金額的信息遲遲未揭開面紗,常規的市場投放量級也在明顯縮減。
以抖音投放平臺爲例,在線大班課低價體驗課的信息流廣告中指數級遞減,一些屬於官方的抖音號正通過高密度、長時長的直播帶貨來售賣低價體驗課,但單個賬號直播過程中的百位甚至十位數的觀衆數量顯然無法達到過去密集信息流所能覆蓋的推廣度。
(直播帶貨正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過去的信息流低價課廣告)
從K12年齡段向下延伸,是低幼啓蒙賽道選手難掩焦慮。
自今年3月起,“禁止6歲以下的學科培訓包括語言類培訓,禁止面向6歲以下的線上教育培訓”的傳聞就不斷。
雖然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國家和地方出臺政策以官方渠道發佈內容爲準,謹防誤傳形成不確切信息。但自4月起,多家低幼啓蒙機構自發性更名,在名稱中去掉“課程”屬性、強調素質培養;並在動作上拓展除語數外之外的更多素質品類(美術、寫字)課程,上線綜合素養、家庭教育等內容的舉措,似乎也從反面驗證了“規範校外培訓及減輕學生過重課外負擔”這一大方向的準確性。
而隨着K12、低幼啓蒙兩頭的課程產品開始走向“合規”,承接二者的“學齡前且帶有升學屬性”的課程,自然也無法獨善其身。
4月底,學而思網校、猿輔導、作業幫直播課等大班課品牌被爆已經下架針對學前兒童的課程,機構客服也在聯繫用戶進行後續的退費舉措。
之所以單列這類課程,是因爲從3月底教育部印發的《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的政策來看,這類課程嚴格意義上並不等同於當前諸如斑馬、瓜瓜龍這類啓蒙產品。
在過去,這類課程在大班課APP中擁有自己單獨的學齡段——“大班”,有的機構甚至還會細化出“小班”、“中班”,並列於K12全學段的“小學一年級”之前,課程設計帶有一定的升學屬性。並且從企業運營的角度來說,這類課程一頭銜接着低幼啓蒙產品,一頭銜接着K12大班課,擁有核心關鍵的導流作用。
(此前多家大班課APP均設有學前課程,當前這類課程均已下架)
在去年,有機構還曾表示將設計更多的動作,促進旗下低幼啓蒙產品向旗下K12大班課下沉學段“小班”、“中班”、“大班”的轉化工作。但很顯然今天這條路徑將徹底被堵死。
無疑,對於在線教育企業尤其是涵蓋上述三塊業務的在線教育企業而言,今年是最嚴監管之年,也是受重創之年。但從監管政策來看,目前只有《關於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這一項新政策出臺。
於是有人發出拷問:爲什麼今年會嚴打在線教育?在線教育將來會怎麼管?會管到什麼程度?這種業態是否還能存在?何時明細的監管政策會落地?
但其實這些問題的答案,早已非常明瞭。
監管本就在原定軌跡之上
關於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此前其實已經有兩份核心關鍵的文件出臺。
其一是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其二則是2019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門發佈的《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教基函〔2019〕8號)。
前者適用於整個校培機構大環境,後者專指在線教育。但二者在覈心監管理念上都保持着基本一致:肯定在線教育的積極作用,但也明確當前在線教育的發展存在一定的問題,及時有效的監管是必然的,監管將對在線教育長遠發展產生健康促進作用。
如國辦發〔2018〕80號文件所言,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開展非學歷教育培訓是學校教育的補充,對於滿足中小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具有積極作用。
也如教基函〔2019〕8號所言,規範校外線上培訓是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果的必然要求,是促進“互聯網+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於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形成校內外協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那麼,具體到在線教育企業身上,到底該如何誠信規範經營?教基函〔2019〕8號其實早已對重點排查監管的幾個核心方向做了明確:
其一是師資合格,監管要求從事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
相對比今年,是多家機構被點名有授課教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有機構更是在公示的教師資格證中造假。
其二是經營規範,監管明確按課時收費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按培訓週期收費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此舉主要指的是預收款機制、涉及提前招生。
同樣相對比的,是多家機構被點名出現提前招生、暑秋連報的違規招生現象,甚至還有機構引誘家長學生購買所謂的“虛擬貨幣”提前鎖死續報名額。
其三是行業自律,校外線上培訓機構要實事求是地制訂招生簡章、製作招生廣告,不得過度營銷、虛假宣傳、誇大培訓效果。要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杜絕培訓內容名不符實。此舉主要劍指招生廣告、退費等問題。
對於這點已經無需贅訴,今年上半年在線教育集中整治的重要範圍之一就是不合規的“招生廣告”。
可以明確的是,上述三條都是在2019年就已經下達的監管要求,這些要求非常明確,但與這三條相關的不合規動作卻在2021年非常典型地出現在輿論視野中。當然這背後是內卷的行業競爭使得這些監管要求所映射的問題被在線教育企業選擇性地忽視了,或者說在“商業利益”面前被取捨掉了。
此外,對於上述條例的監管節奏,教基函〔2019〕8號文件曾經明確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對全國校外線上培訓及機構的備案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國統一、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學監管、培訓有序開展、學生自主選擇的格局。
從落實來看,2019年確實是在線教育企業的集中備案之年,而2020年或許受疫情爆發、“停課不停學”所影響,在一定程度上推遲了相關部門對在線教育的監管。
只是,雖遲但到。在這個層面來說,2021年這一系列強整頓只不過代表着在線教育的監管節奏回到了原定的軌道之上。
而在監管節奏推遲過程中又享受到疫情下流量紅利的在線教育企業也自然應該在這時候重新審視並且擔負起自己的社會責任。
在未來,當然不排除關於在線教育或是更大類別的校外培訓的監管細則還會陸續出臺並且不斷完善,但從過往出臺政策的核心宗旨來看,政策不會“堵死”在線教育的未來,在線教育的前途命運,最終還是掌握在這場商業與自我良心的博弈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