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給物業送"幹啥啥不行"錦旗遭起訴 一審被判賠償
(原標題:業主給物業送“幹啥啥不行”錦旗遭起訴,一審被判道歉、賠償...)
安徽合肥的王女士因不滿意物業服務,與其他業主一起給小區物業送了一面“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的錦旗,並拍攝視頻發佈到網上。物業隨後將王女士告上法庭,索賠50萬元。
12月22日,合肥包河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女士向物業進行書面道歉,賠償物業公司公證費用3000元。王女士表示將於本週內提起上訴。
△法院一審判決書 圖由當事人提供
業主表示“很心塞”
王女士家住安徽合肥華冶萬象公館小區,五個月前,王女士家飄窗外沿的水泥塊掉落險些砸到行人,此事引發了業主們對房屋安全問題的擔憂。經業主自查,小區內房屋存在多處外牆、飄窗外沿開裂的問題。
爲確保安全,小區100多名業主聯名提出了整改書,要求物業在樓門口加裝安全遮擋臺。但一個多月過去了,物業並未給出明確答覆,只採取了一些應急措施。王女士告訴總檯央廣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自從與物業對簿公堂,修繕小區基礎設施的事就被徹底擱置了,自家脫落的飄窗外沿至今仍是“禿”的。
△小區房屋開裂,圖由小區業主提供
“這不僅是一面錦旗,也是作爲一個評價和督促。”王女士說,送錦旗實在是出於無奈,並沒有惡意鬧事的意思,只是正好看到網上流行送錦旗,就想通過這種方式督促物業積極解決問題,沒想到卻吃了官司,敗訴更是意料之外。王女士表示,送錦旗可能有些唐突,但一審判決敗訴確實讓自己覺得“寒心”“委屈”又“心塞”。
△業主給物業送“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錦旗
王女士告訴總檯央廣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華冶萬象公館小區屬於員工房,多出來的部分進行出售,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的成立都是內部操作,並未經過投票,業委會形同虛設。小區大部分業主都是內部員工,所以很多時候敢怒不敢言,導致維權更加艱難。
王女士說,此次“錦旗案件”結束後,有大批業主將就違規成立業主委員會,針對車庫漏水、監控缺位、小區被盜等問題再次起訴物業公司。
對於一審判決書中提到的“公民維權應該在合理範圍之內進行,不能夠超越法律界限維權”這一說法,王女士表示業主們並不知道界限是什麼,且錦旗上說物業“不作爲”的內容也都是事實,沒有誇大。經此一事,王女士表示以後再跟物業打交道時,遇到問題會及時諮詢專業人士,免得再吃“啞巴虧”。
物業:錦旗、視頻內容偏離客觀事實
合肥華金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告訴總檯央廣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王女士居住的三號樓飄窗滴水檐之前確實出現了一些開裂脫落的情況,但事發當天下午,物業就聯繫了開發商和施工單位到現場進行處理,並且陸續對小區所有高層建築進行了排查維修,“大概也就兩三戶人家,屬於工程質量問題”,並且目前問題已經都修復了。
△小區房屋開裂,圖由小區業主提供
關於業主們提出的改造單元門廳的問題,物業負責人介紹,交房的時候就“鬧過”,但那時不了了之,因爲開發商屬於規劃審批,是合規合法的。物業方表示,9月11日,物業就將具體方案提交到了規劃部門進行審批,但被駁回了,物業方還提供了一份關於單元門廳改造申請報批結果的公告。
但業主們卻不認同這一說法,稱這份公告是9月16日,也就是在送過錦旗幾天之後纔對外進行張貼的,並且樓體外牆開裂的問題也沒有全部修復,居民都不敢在樓下站立。對此,物業中心負責人迴應稱,做任何事都有一個過程,是需要時間的。
物業工作人員告訴總檯央廣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業主在送錦旗的同時還拍攝了視頻,並將兩段短視頻上傳到了抖音。截至9月23日下午,其中一段視頻的瀏覽量高達1300多萬次,另一段視頻的點贊量也達9萬多次。此外,還在微信羣和朋友圈等社交媒體進行了發佈。
這位負責人認爲業主製作的錦旗和發佈的相關視頻偏離客觀事實,已經對公司的名譽權造成了惡劣影響,所以纔將兩位主要參與的業主告上了法庭。
業主應組織起來共同維權
對於“送錦旗反被訴”一案,業主維權專家秦兵律師認爲,儘管業主現在正因被訴名譽侵權而感到揪心,但此事的核心問題在於房屋質量問題,業主們應該組織起來共同維權。
秦兵表示,在此次事件中,業主對物業不滿的主要原因是房屋質量問題,但一般來說,房屋質量問題的責任人是開發商。在沒有其他合同約定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只提供基本的物業服務,如供水、供電、供暖、清潔、安保等,房屋質量的修繕責任應當在開發商而非物業公司。
秦兵告訴總檯央廣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業主要想解決房屋質量問題,最好組織起大家的力量,避免單槍匹馬行動。
民事訴訟的重點是看證據。委屈、心塞等心理概念在訴訟中是無法使用的,因此需要對裂縫、漏水等問題進行鑑定。
單個業主在支付昂貴的鑑定費用方面有困難,所以一定要多名業主共同組織,把成本降下來,查清楚問題,準備好證據。
秦兵認爲,王女士所在的小區業主目前最好的解決方法是改選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來代表全體業主,找開發商要求其承擔修繕義務,履行修繕責任。
對於王女士因送錦旗被訴名譽侵權一案,秦兵表示,現在只是一審判決,如有需要業主可以繼續提起上訴。在這個過程中,業主最好組織起來,在二審中準備好證據:
截至發稿前,合肥包河區人民法院沒有接受總檯央廣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的採訪。
法院方面表示,按照法院宣傳規定,如果案件進行了二審,在終審結果出來之前,法官不能接受任何媒體採訪。現在該民事案件一審程序剛走完,如果原被告雙方任意一方對判決結果不服,都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中院提起上訴。換句話說,法院無權拒絕原被告上訴,也就不存在法院是否受理的問題。
校對|李淨翰
本文轉自:中央廣電總檯中國之聲《新聞有觀點》
總檯央廣記者:王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