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高校研一新生被通知變更校區,律師:或侵犯學生知情權
學校違背招生簡章,臨時變更研一新生入學的校區,到條件更差的校區?
8月4日,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20級準碩士生小林(化名)向澎湃新聞反映,該校法學院和高級翻譯學院研一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發現,入學校區由招生簡章上的廣州番禺區大學城的南校區、白雲區的北校區更換成了“還在裝修”的黃埔區“中新知識城校區”。
4日下午,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調整校區是學校的戰略決策,是經過一系列會議做出的慎重決定。“招生簡章是去年9月公佈的,”該工作人員說,“我們會考慮學生的訴求,至於學校將做怎樣的決定,暫時不清楚。”
澎湃新聞在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官網上查詢到的《招生簡章》顯示,法學院在“南校區(大學城)”,高級翻譯學院在“北校區(白雲區)”。《招生簡章》上並未出現“中新知識城校區”。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官網發佈的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法學院在“南校區(大學城)”,高級翻譯學院在“北校區(白雲區)”。《招生簡章》上並未出現“中新知識城校區”。官網截圖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20級準研究生小林收到的《新生入學指南》顯示,翻譯學院、法學院新生在中新知識城校區報到。
“新校區只有一棟樓,7月初才裝修,目前基礎設施都未完善,還在施工。校方說9月初或9月中旬完成裝修。”小林稱,“9月20日就要入學,我們肯定不放心,剛裝修好的房子怎麼能住進去?”
小林表示,“我們理解學校要建設新校區,可學校應該提前告知,複試時不說,調劑時也不說,(現在才告知)學生已經沒了選擇的餘地。”他們希望學校能按照招生簡章的規定,讓新生進入原定校區學習。
4日下午,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生院一位張姓副院長介紹,新校區並非僅有一棟樓,也有學生、教職工公寓。學校也已在和周邊其他學校協商共享設施。“裝修期間,學校會進行監管,會出環保報告,肯定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才允許學生入住。”
就此事,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爲,“學校在發錄取通知書之前,就應該跟學生說清楚,而不是在發通知書時才告知學生。”他表示,學校應努力做好教學與生活相關的條件建設,在開學之前儘快解決好這些問題。
湖南金州律所合夥人邢鑫律師介紹,《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25條:“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註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所以,高校發佈的招生簡章,應詳細、如實的披露校址,對於分校或校區,亦應當註明。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閆闖律師則表示,學校的位置是學生報考考慮的因素之一,如果學校招生簡章所宣傳的校區同學生實際報到的校區不一致,則涉嫌侵犯學生的知情權和公平選擇權等。他建議,學生可向教育主管部門投訴,要求到招生簡章上安排的校區報到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