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午餐不得含萊豬「臺中市府逆轉勝」 最高行審判長是王碧芳
衛生福利部2020年修正發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翌年實施,行政院2022年6月9日指臺中市政府所報修正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等規定無效。中市府提訴願,經決定不受理,改提行政訴訟,一審敗訴,最高行政法院今逆轉改判中市府勝訴。而審理此案的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正是遭國民黨、民衆黨聯手擋下的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也是唯一反對廢除死刑的被提名人。
臺中市政府委任律師李永裕表示,臺中市領先全國,以自治條例阻止萊豬進入校園,經最高行政法院宣告自治條例有效,此判決維護了地方自治權利,也與行政院宣示的萊豬不會進入校園的政策一致,更保障學生「食」的安心,多方共贏。
衛福部2020年9月17日修正發佈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2021年11月17日函轉檯中市政府2021年10月27日函送修正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第4條公佈令及條文各1份,請行政院備查。行政院2022年6月9日表示,臺中市府所報修正的條例規定,其中第4條第1項第2款有關學校提供午餐,各類肉品及其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規定部分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及同款有關「亦不得使用肉品原料來源非國產之各式肉類加工品」規定部分自2021年10月27修正施行日起,應屬無效,請儘速修正。
臺中市府認爲,原處分性質爲行政處分,行政院以原處分並非行政處分爲由依訴願法第77條第8款前段不受理原告訴願違法,依學界及行政法院審判實務見解,行政院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4項函告自治條例屬無效行爲,確是行政程序法第92條的行政處分無疑,行政程序法關於行政處分之作成程序與形式之要求,行政院均應遵守。憲法訴訟法第83條也確認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4項函告自治條例是屬無效之行爲屬行政處分,訴願決定誤認原處分非行政處分而爲不受理,應予撤銷。
中市府聲明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不過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雖然行政院立於自治監督機關針對臺中市議會議決通過的學校午餐自治條例有無牴觸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的法規的具體事件,所爲對外直接發生使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相關規定無效的法律效果的單方行政決定,屬行政處分無誤,且屬對地方自治團體自治立法權限予以限制的負擔處分。但臺中市府是自治團體的行政機關,非自治團體的立法機關,並未因學校午餐自治條例規定經行政院以原處分函告無效而受有直接侵害,對原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不適格。
北高行認爲依訴願法第77條第8款規定爲訴願不受理的決定,理由雖有未洽,但駁回結論相同,仍應予維持,判臺中市府敗訴。
臺中市政府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判一審駁回中市府請求撤銷原處分函告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有關「亦不得使用肉品原料來源非國產之各式肉類加工品」無效及該部分訴願決定廢棄,廢棄部分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確定。
臺中市長盧秀燕爲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槓上行政院,最高行政法院今逆轉改判臺中市政府勝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審理臺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案的最高行政法院庭長,正是遭國民黨、民衆黨聯手擋下的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她也是唯一反對廢除死刑的被提名人。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中市政府委任律師李永裕表示,臺中市領先全國,以自治條例阻止萊豬進入校園,經最高行政法院宣告自治條例有效,此判決維護了地方自治權利,也與行政院宣示的萊豬不會進入校園的政策一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