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裡的公司」給老師賺外快 教部:研究的服務正夯
▲世新大學其實早有類似的相關機構,就是這間民意調查研究中心。(圖/翻攝世新大學民意調查研究中心臉書,下同)
記者盧映慈/綜合報導年金改革讓許多老師人心惶惶,尤其在高等教育環境裡,許多留學的博士寧願待在海外、享有比較好的待遇跟資源,也不願回來臺灣淌渾水,讓人才大量流失;教育部推出「高教深耕計劃」,提供20%的經費給老師當「彈性薪資」,也鼓勵直接把公司設在學校裡,提供研究服務給業界、賺取良好的研究環境與外快。 上週有幾位大學校長連署投書,擔心年改會成爲延攬人才的阻礙,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表示,臺灣除了留才、攬才還要「培才」;老師們有一個很獨特的個性,除了好的薪水之外,更需要「能夠發揮的研究環境」,讓自己專心投入、實現研究抱負,教育部想做的就是提供這樣的交流平臺,無論是理科、文科都能在上面發揮研究能量、與業界接軌。
姚立德強調,爲了達成好環境,除了修正「科技基本法」,鼓勵有實質研究成果的老師透過技術轉移,自己在校內利用系館或研究室「成立公司」,沒有實質成果、但有研究能力的人,也可以帶着研究生進行「研究服務公司」的工作;例如人工智慧的領域,不一定要開發AI機器人,但可以利用相關技術,幫業界進行分析、邏輯演算,一方面可以變成研究成果,一方面又能跟業界接軌、同時賺取額外的收入。「研究才能非常高的老師很適合創公司,不管是學校還是自己設立都可以」,姚立德表示,受限人力經費的限度,小團隊難申請政府的大計劃,可是自己成立公司就不會有這個問題,可以帶着畢業的研究生一起工作、有更大的彈性分配研究成果的所得等;做得好,公司營運上軌道,經費就源源不絕,甚至可以成爲研究生進入業界的管道之一,真正達到「學用合一」。姚立德也說,校長們的擔心其實「無可厚非」,除了提出公司的想法,目前也增加公費留考、留學獎學金的人數,因爲他們有回國服務的義務,能把國外的能量帶回來;另外,因爲臺灣人才的名聲好,目前也跟全世界排名前50的大學簽約,各出一半的經費讓人念博士班、甚至鼓勵年輕老師跟博士後研究員出國短期研究半年到一年,跟着國外的名人老師,也能找到創新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