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文忠/小心!貪污與酒駕 你我可能都是共犯
文/葉文忠
幾個月來,全國正爲着兩件令人髮指的事捶胸頓足着。其一是林益世的貪瀆,一件是酒駕斷魂。憤怒、悲痛、無望的氣氛包裹着社會,和大家一樣,我思考着,這兩件令人痛徹心扉的事,爲何永遠斷不了根?
說穿了,一切都是文化。一個根深蒂固又改變不了的文化。
從阿扁鋃鐺入獄以來,或許大家都認爲,政黨輪替了,官員們定會深自警惕,貪污一定會逐漸減少,怎知林益世錄音帶曝光,大家驚見政客的那張臉,比國劇臉譜還花。
中國五千年曆史,社會總是這樣輪迴着:戰亂不斷、割地爲王、全國一統、勵精圖治、昇平盛事、剛紀敗壞、窮困再起、戰事再發。起頭是百姓求生存,結尾又是肚子餓了。俯瞰整個歷史,窮的年代比富裕的年代多,爲了生存,所以怕窮。年代豐足了,更怕再窮。平日咱們街坊鄰居招呼時總會說「吃飽沒?」那正是苦難年代「求生存」的殘存記憶。
古有“明訓”:「殺頭的生意有人幹,賠本生意沒人做。」追求財富,是確保生存的概念,形成不斷追求的習慣,那習慣就是「貪」。而累積財富最直接的手段則是行使權力來交換。沒有權力的,找有權力者來協助;有權力者直接斂財,後門永遠比大門暢通,兩者千年來總有牽扯不斷的關係。一切都是權與錢,永遠生生不息。
我常聽到純樸鄉親們教孩子的話,「好好讀冊,以後纔有法度賺卡多錢!」這話沒有對錯,窮困的年代,那是面對生存競爭的無奈,但深層的意涵:把書讀好,是爲了「能換更多的錢」。就像是一種潛意識的催眠,我猜幼年三級貧戶的阿扁,可能也接受過這樣的薰陶,否則怎會大三就拼上了律師,還沒畢業就先拼賺錢?
「交換」是生存的法則,「交換」的具體行爲則被正名爲「紅包」。婚喪喜慶的「紅包」能交換平安、吉祥、福氣,白包能換得傷痛撫慰。拿錢辦事,給錢求事,是紅包文化的延伸。陳啓祥送錢求事;林益世拿錢辦事;扁家後門鉅商絡繹於途,正是這紅包文化演化出的毒瘤。多年前,妻舅車禍重傷腦部,要動大刀,丈人忙着準備紅包與茶葉送醫生,醫生安慰丈人說,「救人是我的本分,紅包我不會收,茶葉我拿了,否則你心不會安。」一句話,點出紅包文化根有多深。君不見,就連祈福討平安,神明都是「收錢」辦事,臺灣一年要燒掉多少金紙?給紅包,本來就是我們從小就學會的交易方式,自然而順理。你我遇到麻煩事求人助的時候,腦袋裡有沒有曾經閃過一絲「送紅包」念頭?一個巴掌拍不響,是誰寵壞了那些有權勢者?
而喝酒,本是人類自古就有的交誼行爲,高梁發酵成高粱酒;米發酵成米酒、紹興;麥發酵成啤酒、威士忌。酒精本是農業生產後的副產品,酒精使人醺悅而助興。孔子說「揖讓而升,下而飲」,李白也說,「唯有飲者留其名」,“飲”成了與人類文明過程共存的活動。這也說明,喝酒原是風雅之事,三餐的餘興,是凝聚親友熱度,促進人類社會感情交流的東西,但臺灣爲何就能喝出那麼多的酒駕斷魂事件?
胡志強建議酒駕連同勸酒者並罰,是的,錯就錯在這「勸酒」文化,美其名叫勸酒,其實是「灌酒」。會喝酒,正因喜歡那微醺的感覺。但到了微醺階段,正是理智失守的起頭,錯過了,接着就是酩盯大醉,回不了頭。偏偏勸酒文化是歷史傳下來的,中國人喜歡大口吃肉,大碗喝酒,「酒量」是能力的展現。臺灣不缺灌酒的口號,「乾杯」、「乎幹啦」、「幹拜」、「打通關」、「罰三杯」,而劃酒拳像「棒打老虎雞吃蟲」這類的儀式,更不知有多少套?這可是老祖宗從漢朝便已傳下,更狠的,將烈酒杯浸入啤酒杯中,一飲而盡的「深水炸彈」,無一不是爲了灌醉而玩的飲酒遊戲,誰先倒誰就輸,沒倒的叫「千杯」叫「豪傑」。沒有這些灌酒的儀式,或許就會少了許多公祭。
酒精的需要量,和年紀有關,年紀越大需要麻醉的事情越多,於是越灌越兇。我們常看見外國片里老外們喝酒,大概皆以心情煩悶時會灌酒,臺灣則是爲了表現勇猛而灌酒。酒局上,少不了幾個交際型的人物專事灌酒,卻多數沒有收鑰匙的清醒客。外國人想讓自己醉,所以喝醉;臺灣人總自以爲不會醉,所以最後醉成一灘爛泥。醉的人,認定自己沒醉,更想自己開車,所以禍端不斷。灌酒是文化,喝醉是習慣,肝硬化則是附贈的抽獎活動。你勸過酒嗎?
文化有好的,也有該屏棄的,改不了的只能靠制度靠法治。紅包,給小孩就好,不要給“大人”;喝酒,赴酒約時不開車,不灌人酒,這是杜絕災禍的第一步。你我都在這文化的醬缸裡,「小我」永遠大於「大我」,我們雖集體的憤怒,但這集體的陋習,隨時都悄悄地帶着我們走向災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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