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豬哥亮...許達夫涉違反2項法 衛福部:1個月內開罰
▲消費豬哥亮...許達夫涉違反2項法,衛福部:1個月內開罰。(圖/記者嚴雲岑攝)
藝人豬哥亮大腸癌過世,診所醫師許達夫在臉書表示,是醫院過度治療害死他,更提到自己以獨創的雞尾酒療法治癒2萬名癌患,最後附上診所電話,要大家找他面談。對此,衛福部今(24)日表示,許姓醫師的相關行爲同時涉嫌違反《醫師法》與《醫療法》,已函請臺中市衛生局調查,最快1個月內將開罰。
衛福部次長蔡森田表示,臺灣每年新增10萬名癌症病患,雖然坊間流傳的各式治療偏方及輔助療法,對癌症病人及家屬尤具吸引力,導致部分病人部不願意接受標準治療,錯過黃金時機。以大腸癌爲例,3個月內接受標準治療,5年存活率爲62%,未接受治療者,僅有20%。
▲大腸癌3個月內接受標準治療,5年存活率爲62%,未接受治療者,僅有20%。(圖/國健署提供)
蔡森田提到,對於未經證實就號稱有療效的治療方式,就是一種利用病人無助心理的「詐騙行爲」,目前全臺共有57家通過「癌症診療品質認證」的醫院,集結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營養師及個管師,提供適當的照顧服務。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醫師具有一定的專業說服力,對於民衆影響更大,依據《醫師法》第25條,在執行醫療業務上有違反醫學倫理,包括沒有實證醫療效果卻誇大行爲,誤導民衆就醫觀念,導致民衆傷害者,就應移付醫師公會懲戒,罰則輕則暫停執業、繼續教育;重則要求撤除醫師執照。
▲許達夫醫師的自然療法涉違反2項法,衛福部最快在1個月內函請衛生局調查開罰。(圖/東森新聞)
此外,醫師在社羣或媒體上,做非正規治療外的宣傳,甚至涉及招攬醫療業務的事情,已涉嫌違法《醫療法》第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爲醫療廣告行爲,以及第86條宣傳不具實證基礎、誇大渲染的醫療廣告。目前已函請臺中市衛生局蒐證,並在1個月內完成懲處,最重可處25萬元罰鍰,並得連續開罰。
石崇良說,醫師在市招或診療項目上若提到不具實證依據的內容,都應予以撤處,否則將予以裁罰。至於實證依據的定義爲何?他表示,應發表在正規期刊上,並不是憑個人的經驗,且雜誌要有公信力,並經專家共同審查。
▼石崇良說,醫師在市招與診療項目上,都不得提到不具實證依據的內容。(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