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保齡球館大亨賭光財產 淪高球停車場竊卡盜刷慣犯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自稱曾擁有3家保齡球館簡姓男子因嗜賭而敗光財產,由於缺錢花用即與妻子淪落在高爾夫球場停車場;以打破車窗或破壞車門方式偷竊被害人錢包信用卡,他與妻被捕後又因罹患有心臟衰竭等重病而被監所拒收服刑,刑事前科記錄多達323件,日前其再盜刷鑽石名牌包等物後,遭北市警逮捕送辦。

警方調查,簡嫌(56歲)自稱年輕時曾擁有3家保齡球館,月入百萬,出入以百萬名車代步,但卻因沉迷賭博敗光財產,只能淪爲竊盜犯,所犯刑案紀錄竟高達323筆(以竊盜居多),103年間曾與小他20多歲的妻子四處行竊,被北市刑警大隊逮捕,其妻因案入獄服刑,但簡嫌因患有心臟衰竭等重病,即使前案已判刑確定並應執行,卻監獄拒收,所以他仍在外活動,由於平日並無收入來源,遂一直以行竊爲生,並持續大臺北桃園地區犯下竊案

警方另發現,簡嫌爲了逃避警方查緝,還開着贓車並懸掛着十餘年前即報廢之車牌四處躲藏,並對奢侈品情有獨鍾,於105年6月19日及25日分別竊得梅姓、李姓等2名被害人之信用卡後,於當日立即至北市信義區、大安區新北市林口區進行狂刷,盜刷品項包含鑽石、金手鍊、COACH名牌包、XO洋酒、55吋電視禮盒平底鍋…等物品總計盜刷近新臺幣55萬元,案經警方調閱店家及沿途監視器影像將簡嫌逮捕到案。

▲簡姓男子自稱爲保齡球館大亨,因賭光財產淪爲竊卡盜刷慣犯,又因罹患重症不用入監服刑,導致其不斷犯案。(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簡嫌被捕後向警坦承犯案,並供稱盜刷贓證物已轉賣至新北市三重區跳蚤市場攤商或送給友人,警偵訊後將全案除依違反竊盜、僞造文書、詐欺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外,將持續追查贓物下落,並擴大清查簡嫌所涉其他刑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