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男2女家屬院色情交易當場被抓

(原標題西安2男2女家屬院色情交易當場被抓)

被告人範某某,男,1994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6104251994********,漢族,中專文化,戶籍所在地陝西省咸陽市禮泉縣**鄉**村**組,無業因涉嫌容留、介紹賣淫罪,經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決定,於2019年8月9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容留、介紹賣淫罪,經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9年9月10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逮捕。

被告人程某某,男,1993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6125251993********,漢族,初中文化,戶籍所在地陝西省商洛市山陽縣**鎮**村**組**號,無業。因涉嫌犯有容留、介紹賣淫罪,經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決定,於2019年8月15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容留、介紹賣淫罪,經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9年9月10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逮捕。

被告人景某某,男,198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6127321989********,漢族,中專,戶籍所在地陝西省榆林市子洲縣**鎮**村,住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無業。因涉嫌犯有容留、介紹賣淫罪,經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決定,於2019年8月16日被新城分局西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容留、介紹賣淫罪,經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批准,於2019年9月10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逮捕。

本案由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範某某、程某某、景某某涉嫌容留、介紹賣淫罪,於2019年11月4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已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及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間,因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二次。

依法審查查明

2019年6月底,在雁塔區駕坡村口,經被告人範某某、程某某共同商議,範負責找尋賣淫女、程負責網上聯繫網銷,共同出資租房從事色情賣淫服務行業以攫取非法利益。確定了紫某某負責聯繫嫖客,範某某負責管理、分贓,程某某、景某某負責接待嫖客、分配小姐、收取嫖資分工模式,以張某某、馮某某、廖某某等爲賣淫女,以收費777元、999元兩種賣淫色情服務收費模式爲內容,再此基礎上分別給網銷提取340元、440元,給賣淫女提取260元、360元,除去房費、基本成本花銷後,範四成、程、景各三成的分配方式。自2019年6月底以來,入住西安市雁塔區**路**酒店,租賃民宿二處(西安市碑林區**路**小區**號樓**單元**室、新城區**路**家屬院**街坊**樓**室),通過微信支付寶方式累計收取嫖資19萬餘元。

2019年7月18日,在本市新城區**路**家屬院**街坊**樓**室,現場查獲嫖客兩名(伏某某、張某某),賣淫女兩名(張某某、馮某某),上述四人對其賣淫、嫖娼行爲予以供述,後在範某某手機內查獲當日嫖資1998元。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受案登記表、破案經過、抓獲經過;2.現場指認筆錄照片、辨認筆錄、扣押清單;3.提取的微信轉賬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及截圖;4.證人證言;5.被告人的供述與辯解。

上述證據收集合法,內容客觀真實,足以認定指控事實。

本院認爲,被告人範某某、程某某無視社會管理秩序,組織多人從事賣淫活動,範某某、程某某的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組織賣淫罪追究範某某、程某某的刑事責任;被告人景某某協助組織他人賣淫,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協助組織賣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此致

新城區人民法院

檢察員李紅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