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千軍易得 一將難求CRO
大家都知道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CFO (Chief Financial Officer)和他們所負的責任,但比較少人知道CRO(Chief Restructuring Officer,首席重整官),因爲這不是公司常設的位置,而是面臨危急存亡之秋才需要的。
假設一家公司處於破產邊緣,需要進行一些改變改革來挽救它,否則股東將一無所有,員工將失去工作。那個需要改變的首要就是資產負債表,特別是過度槓桿化的資本結構。但是公司內部的所有長官都束手無策,因爲他們就是將公司帶到如此困境的罪魁禍首。所以對於首席執行官和董事會而言,只有一種可能的解決方案,那就是聘請一位外部的CRO。
CRO的觀念已經幾十年,但仍然只有少數人專門從事該工作。過去CRO通常是從會計師事務所出來的,作破產公司的善後或作對公司進行獨立審覈的債權人顧問。如今CRO也可能來自企業界,例如一位成功領導公司轉型的首席執行官,或者一位具有財務重組經驗的首席財務官。在選擇CRO時,信任、相處的磨合和以往類似的情境經驗是關鍵。
CRO的角色有點類似公司法中「重整人」的概念,根據公司法第282條規定,「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而有重建更生之可能者,得由公司或下列利害關係人之一向法院聲請重整。」但不同點是很多人,包括大股東、工會或員工,都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整。其次重整人由法院指派,所以主動權是操之於人。但聘請CRO是公司決策層內部自己的決定,一旦CRO可以成功,就不須走到向法院申請重整甚至破產的地步。
CRO的角色是臨時的「重整計劃」,包括財務的健全、營運的轉型等等,簡單的可能一年就完成,但是對於複雜的個案也有可能需要數年。一旦重整完成,公司恢復正常運作,CRO就功成身退,可以馬上轉到另一家需要重整的公司。
有效的CRO也是出色的經理人,他們在刺激挑戰團隊能力和提供支持之間取得平衡,既激勵人們改變和負責任,同時也在具有不同觀點和目標的多個內外部利益團體之間重建信任和共識。
CRO也需要一個對他們的成功至關重要的特質,那就是內外部溝通的能力。將重整計劃明白地傳達給董事會、管理階層、員工、債權人、股東、政府監理機關、新聞媒體、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這需要非常大的耐心和毅力。
總而言之,CRO本質上是精明有活力的,對數字有很強的理解力,是一個好的談判者,是善解人意的領導者,可以抵擋轉移批評,沒有個人情緒,並且具有與人溝通交流的能力。
大文豪海明威曾經寫道,破產有兩種情況:逐步破產和突然破產。突然破產(如因新冠肺炎影響)應該來不及重整,或重整也沒用。但逐步破產絕對有時間讓CRO來力挽狂瀾,只是千軍易得一將難求,那邊去找合適的CRO是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