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打造產業集羣
人民網北京11月27日電(白帆)記者從文化和旅遊部獲悉,近日文旅部發布了《關於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爲《意見》),提出要實施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並制定了一系列的發展意見和要求。
《意見》指出,要順應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發展趨勢,實施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改造提升傳統業態,提高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佈局產業鏈,促進產業鏈和創新鏈精準對接,推進文化產業“上雲用數賦智”,推動線上線下融合,擴大優質數字文化產品供給,促進消費升級,積極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爲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促進滿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相統一。
《意見》以堅持導向,提升內涵;創新引領,激活市場;數據驅動,科技支撐;融合發展,開放共享爲基本原則。同時《意見》還提出了推動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即到2025年,培育20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突出、創新能力強、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領軍企業,各具特色、活力強勁的中小微企業持續涌現,打造5個具有區域影響力、引領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產業集羣,建設200個具有示範帶動作用的數字文化產業項目。
《意見》提出要夯實數字文化產業發展基礎 、培育數字文化產業新型業態 、構建數字文化產業生態。
在夯實數字文化產業發展基礎方面,《意見》要求加強內容建設,深刻把握數字文化內容屬性,加強原創能力建設,創造更多既能滿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的數字文化產品。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鮮明中國文化特色的原創IP,打造更多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數字文化品牌。 要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面向行業通用需求,建設數據中心、雲平臺等數字基礎設施,完善文化產業“雲、網、端”基礎設施,打通“數字化採集―網絡化傳輸―智能化計算”數字鏈條。要推動技術創新和應用,圍繞數字文化產業技術創新需求,集聚文化和旅遊部重點實驗室、骨幹企業、高校院所、研究院、研發中心等創新機構資源。要激發數據資源要素潛力,支持文化企業升級信息系統,建設數據匯聚平臺,推動全流程數據採集,形成完整貫通的數據鏈。要培育市場主體、構建產業標準體系。
在培育數字文化產業新型業態方面,《意見》提出要促進優秀文化資源數字化,對文化資源進行數字化轉化和開發,讓優秀文化資源藉助數字技術“活起來”,將所蘊含的價值內容與數字技術的新形式新要素結合好,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支持文化場館、文娛場所、景區景點、街區園區開發數字化產品和服務,將創作、生產和傳播等向雲上拓展。支持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通過新媒體傳播推廣,鼓勵線下文藝資源、文娛模式數字化,創新表現形式,深化文化內涵。鼓勵依託地方特色文化資源,開發具有鮮明區域特點和民族特色的數字文化產品,助力扶貧開發。
要深化融合發展。以數字化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實現更廣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融合。加強數字文化企業與互聯網旅遊企業對接合作,促進文化創意向旅遊領域拓展。推進數字文化產業與先進製造業、消費品工業、智慧農業融合發展,與金融、物流、教育、體育、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發展品牌授權,提升製造業和服務業的品牌價值和文化價值。促進數字文化與社交電商、網絡直播、短視頻等在線新經濟結合,發展旅遊直播、旅遊帶貨等線上內容生產新模式。推動數字文化產品和服務在公共文化場館的應用,豐富公共文化空間體驗形式和內容。
發展平臺經濟 。深入推進“互聯網+”,促進文化產業上線上雲,加快傳統線下業態數字化改造和轉型升級,培育文化領域垂直電商供應鏈平臺,形成數字經濟新實體。鼓勵各類電子商務平臺開發文化服務功能和產品、舉辦文化消費活動,支持互聯網企業打造數字精品內容創作和新興數字文化資源傳播平臺,支持具備條件的文化企業平臺化拓展,培育一批具有引領示範效應的平臺企業。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與文化文物單位、旅遊景區度假區合作,探索流量轉化、體驗付費、服務運營等新模式。引導“宅經濟”健康發展,鼓勵線上直播、有聲產品、地理信息等服務新方式,發展基於知識傳播、經驗分享的創新平臺。
同時也要培育雲演藝業態、豐富雲展覽業態、發展沉浸式業態、提升數字文化裝備實力 、滿足新興消費需求。
在構建數字文化產業生態方面,《意見》要求推動產業鏈創新與應用、完善創新創業服務、融入區域發展戰略、優化市場環境、深化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