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力暘91億 南檢求重刑
臺南地檢署今年4月底偵結力暘能源涉官商勾結弊案,起訴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前臺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等15人。圖爲2023年力暘展示研發太陽能板的產品。(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地檢署今年4月底偵結力暘能源涉官商勾結違法解套「小二甲」禁令案,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嫌,起訴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前臺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等15人。據調查,林文信將力暘訴求納入審查程序、包庇力暘任意抽換原申請書件,曲解法令、大開後門,檢方在起訴書痛陳林文信徇私瀆職、損公肥私,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林文信被控過去擔任能源局太陽光電組長時,迎合光電業者,與陳凱凌等人共謀小二甲禁令解套,讓本該是地方政府職權的光電案場申設,在中央主管機關協助下,得以「走捷徑」提早賺取售電利益。
諷刺的是,林曾因擔任太陽光電組長期間推動友善太陽光電發展環境,獲選爲「2022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且獲選理由包括推廣漁電共生土地加值利用、加速公有屋頂光電作爲表率及結合儲能提升運用彈性等。
檢調發現,力暘總裁古盛𪸩爲使力暘集團旗下在七股區設立的天英、天心、天柱、天任、天芮等5間公司(總稱五天公司),以面積未達2公頃非都市土地(俗稱小二甲)申請用地類別變更作爲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與林文信等人共謀解套方案,包庇力暘任意抽換原申請書件,規避繁複審查,並減省申請開發計劃所需支出費用。
起訴指出,林等人明知力暘涉以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提出申請,並向經發局抽換原申請文件,卻仍同意此項提議,並逐步將力暘訴求納入審查,讓五天公司經相關單位審覈後,順利取得興辦事業計劃同意函。
檢調估計,林文信等人圖利力暘可繼續利用承租土地設置太陽能光電的不法利益,高達91億2601萬8763元,該案也是南檢首宗起訴的光電弊案,並將光電龐大利益背後的官商勾結,攤在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