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暘能源」臺南光電弊案!首開庭15被告2認罪 公務員指未圖利、廠商控被刁難

力暘能源被控官商勾結違法解套小二甲禁令弊案,臺南地方法院5日首開準備庭時,出席被告全都否認犯行、主張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力暘能源被控官商勾結違法解套小二甲禁令弊案,臺南地方法院5日首開準備庭時,出席的公務員被告全都否認犯行、主張無罪;多人還表示,他們與力暘集團人員完全不認識,根本不知道對方會以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提出申請,何來共同圖利之說?力暘高層也強調,與被告公務員都不認識,否則怎麼可能還會被刁難?僅2名力暘幹部當庭認罪求處緩刑。

此案檢方起訴的15名被告中,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主任秘書王俊博、能源科專員邱馨誼、能源科技士張庭銘等5名公務員,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對於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行政院顧問、力暘總裁古盛𪸩及總經理徐碩廷等10名集團幹部,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公務員對主管與監督事務圖利罪,以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檢方還建請對林文信、陳凱凌及古盛𪸩等12人從重量刑。

今天上午的庭訊中,5名公務員被告除了張庭銘未到外,其餘都偕律師親自出席應訊。另外,因貪污罪被判刑6年5月確定、目前在臺南監獄服刑的陳凱凌也被提訊出庭,但他以力暘案的電子證卷不全,尚未與律師討論,請法官給他時間充分閱卷後再陳述意見。

林文信及律師均表示,林並未知悉力暘集團五天公司塗改土地同意證明書,也沒有介入、參與地方政府的審查程序,更沒有違反《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何來圖利之說?

王俊博及律師也說,王與力暘員工保持距離,彼此並不認識;審查過程中,也沒有參與事務性工作,很多都是承辦人在做,不知道檢方指控他「明知」一事,從何而來?

邱韾誼與律師指出,邱是認真工作的人,只是轉述上級指示,或將擔任顧問的昱山公司意見轉達回去,根本不知道力暘集團僞造文書,沒有圖利情事。

古盛𪸩與律師也都否認犯罪,但以纔剛收到此案的電子證卷,資料不齊,也尚未完全閱覽完畢,將討論後再具狀補充意見。

徐碩廷及律師更批評,農變要點被光電業者視爲「惡法」,主導的農委會在不瞭解光電產業,也沒有配套措施的狀況下即訂定,導致被公務員拿來刁難業者;如果力暘集團真的有能力影響公務員,怎麼還會被刁難、拖延?

不過,力暘集團土地開發部邱姓協理、張姓經理均當庭認罪,2人的辯護律師都說,2名被告偵查中已自白坦承犯行且有悔悟,惡性非重大,請求法官減輕其刑,宣告緩刑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