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以爲司法公平...」徐自強無罪定讞 14年前家書曝心聲

▲徐自強開記者會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纏訟21年,徐自強被控參與建商黃春樹擄人撕票,勒贖7000萬元案,最高法院判定他無罪定讞,解除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隨即在律師團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感謝母親,會後也曝光14年前給父母家書內容提到,「我天真地以爲司法公平的。我自己走進來到案說明,而如今,卻再也回不去了。」最後安慰家人,「心永遠一起連着。」

徐自強21年前被控和黃春棋黃銘泉陳憶隆等人,共謀綁架建商黃春樹,勒索7000萬元,最後黃遭撕票,棄屍汐止山區,1995年12月,黃銘泉在泰國被殺害,1年後,徐自強、黃春棋和陳憶隆被判死刑,到2009年更六審,都被判死刑,2011年在人權律師林永頌等人奔走下,更七審和更八審都是無期徒刑,直到2015年更九審判無罪,最後在歷經9次死刑、2次無期徒刑後, 最高法院判決無罪定讞。

全案關鍵在於罪證不足,黃春棋、陳憶隆的供辭,都沒有積極證據證明徐自強參與,而今無罪定讞,冤獄賠償金恐超過2900萬元 ,徐自強在律師團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我真的好幸運,一切好不真實。」而1992年3月所寫的家書也曝光,內容提到,「6年前,我天真地以爲司法是公平的...有鐵證如山的不在場證明,可是法官要構我死罪! 」最後安慰母親,「不肖兒不論在哪裡,心永遠跟家人在一起連着。」

▼徐自強感謝一路陪伴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