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金反擊:投資彰銀9年 年投報率4%非暴利
彰銀董事改選戰況激烈!針對財政部提出的四大聲明,臺新金今(24)日發出澄清稿提出六大回應,並強調財政部23日發出的新聞稿,以政府機關之名義對臺新金多所指責,由於涉及臺新金名譽且內容諸多偏頗並背離事實,有誤導大衆之虞,特予說明。
一、臺新金控重申,此次彰銀股東會無關合並議題,臺新金只單純希望財政部履行承諾,並協商董事席次,別無他意,請財政部勿誇張擴大解釋,也鑑請彰銀股東明查。
二、臺新金從未『對外宣稱與財政部就合併達成共識,並多次表示將在去年第三季完成合並』,不知財政部的推論從何而來。
臺新金過去的確數度與財政部協商彰銀合併事宜,雙方並未達成共識;當時部分媒體報導未盡清楚、誤報雙方已達成共識,造成財政部困擾。爲此,臺新金於去年2月22日主動對媒體澄清,部份媒體亦有露出報導,如去年2月23日中國時報即報導”吳東亮致電財長道歉 認爲合併提案屬內部事件未事先告知、財部亦無默許”。
財政部此時舊事重提,臺新金深感不解,請財政部告知此推論的證據,並公佈是何時、何地、何人提出? 若無實證,請勿再以不實資訊對外傳播。
三、臺新注資彰銀,九年來付出極高代價!(一) 財政部所提,臺新金控獲利128億,已實現超過30%投資報酬率。對於此數字從何而來,臺新無法評斷,依據國際會計準則並經勤業衆信會計師事務所認證的財務資訊,臺新金投資彰銀逾9年,換算平均每年約4%的投報率,以金融業的投資報酬率來看尚屬合理,並非暴利,這也是臺新金努力爲臺新及彰銀股東負責的成果,亦請大多數彰化銀行股東能予臺新肯定。
(二) 當初臺新金相信政府才以365億高額溢價買入彰銀22.5%的股權,但也因投資彰銀讓臺新金資本適足率受到影響,失去其他海內外併購機會,如紐約人壽即是其中一例。
(三) 財政部稱臺新金持有彰銀成本已降爲17.5元的設算顯不符國際公認會計准則,臺新金無法評論。
四、97年金融海嘯時,國內金融機構爲市場流言所困,爲穩定金融秩序,政府除積極追查禿鷹,亦適時啓動因應政策讓國內金融運作回覆正常,臺新金及其他金融機構一併同受其惠,一直以來政府對金融業的支持,臺新金深表感激。
然而,對94年間仍身陷亞洲金融風暴影響的彰銀,臺新金是透過公開招標程序注入365億元資金,協助彰銀脫離財務危機,走出風雨飄搖的經營困境,過程事證非常明確,請財政部應還原真相,勿再錯誤論述造成誤解。
五、彰銀的資產取得是由客戶存款及股東權益資金所支應,94年臺新金控投資彰銀的前一年底,彰銀的總資產約計1.31兆元,總負債約計1.23兆元,股東權益約748億元,惟總資產中有約692億元的不良資產,金額約與股東權益相當。由於臺新金注入資金彰銀財務結構方獲得改善,且多年來努力參與經營彰銀讓股東權益得進一步提升。
六、公信力的維持是政府的職責,尤其是涉及民間的合約關係,不能任意廢棄或曲解,影響民間應有的權利,因此,臺新金請求財政部對2005年的公告公函,能夠依法而行,維護政府的公信力。